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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买房也能用公积金 山东要求年底前实现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杨学莹   2015-03-21 11:08:00

就是说,年内我省职工有望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购房将更便利。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4.9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3.8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1.13%,租赁住房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01%。

  □记者 杨学莹 报道

  本报济南3月20日讯 在工作地缴存公积金,“回乡置业”能贷款吗?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日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市积极落实国家政策,2015年底前实现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就是说,年内我省职工有望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购房将更便利。

  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提出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按《通知》,“异地贷款”并非全国各地任意两座城市“通缴通贷”,而是限于就业地和户籍地“两地”之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省各市对异地贷款的政策不一。比如,在国家政策出台之前,济南市允许在本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工作和居住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到外地买房;在枣庄市,不论是否枣庄户籍、不管在全国哪个城市缴存公积金,只要在枣庄买房,均可在枣庄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大多数城市的公积金目前都无法跨市使用。

  由于异地贷款是就业地“收钱”,户籍地“掏钱”,在目前公积金“各算各账”的体制下,能否落实异地贷款,主要看户籍地的公积金资金情况。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我省青岛市的公积金使用率已超过95%,势必要优先保障在青就业和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需求,再考虑户籍在青、工作在外的职工需求。

  公积金最紧张的青岛恰恰较早发出了积极的信号。3月18日召开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透露,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计划于今年上半年推出,具有青岛户籍的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青岛市自住住房时,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能否放开公积金异地贷款,必须由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还需要与相关城市签订协议、并制定异地贷款的细则。

  对公积金的转移接续,我省还要求,对于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的审贷中,我省各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基本贯彻了这一要求。

  公积金异地贷款是否能催热“回乡置业”?该负责人分析,异地贷款政策主要是让职工购房更方便、选择性更大。有些人虽然在大城市上班,但无力或不想在大城市扎根的,想早晚回老家买房,这一政策可帮他更便利地回乡置业。能异地互认、贷款,也会增加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让职工高高兴兴缴存、踏踏实实买房。对房地产市场,这一政策客观上会起到一定促进作用,但这部分人群到底有多大,目前还不能精确计算,还有待政策落实后观察。

  住建部要求 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

  据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20日,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建部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公众亮住房公积金“家底”。同时要求,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

  具体信息披露渠道包括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对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效益分析以及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定期披露。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说,住房公积金让4700万职工喜迁新居,改善了住房条件。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解决住房问题、稳定房地产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截至2015年1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1亿人。2900万缴存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9万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2.9万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200万笔,总额4.3万亿元。

  陈政高说,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潜力。要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简化手续,建立方便快捷的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各地要进一步采取公积金跨省、跨市异地支取使用的措施。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济南公积金 晒“账本”

  日前,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济南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济南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2.76亿元,占个人住房贷款的27.5%。

  ●缴存多少?

  2014年,济南公积金缴存138.1亿元,同比增长12%。

  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839.4亿元,缴存余额432.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7%、17.5%。资金运用率64.3%,比上年同期降低9个百分点。

  ●提取多少?

  2014年,济南公积金提取18.99万笔73.7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53.4%,比上年同期减少17.2个百分点。

  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4.9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3.8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1.13%,租赁住房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01%。

  ●公积金贷款占个人住房贷款多大比例?

  个人住房贷款方面,2014年,济南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7万笔42.76亿元,分别同比下降41.91%、37.8%。这42.76亿元在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7.5%。

  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总额76819万元。

  ●哪些人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报告显示,2014年,职工用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24.91%,90-144(含)㎡占56.45%,144㎡以上占18.64%;新房占75.45%,二手房占24.55%。

  在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9.3%,中等收入群体占48.13%,高收入群体占12.57%。

  ●全市多少职工缴存公积金?

  2014年,济南全市实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10835个,实缴职工106.24万人。

  当年新开户单位2121家,新开户职工13.59万人,净增单位1384家,净增职工5.07万人。

  资料:杨学莹 制图:于海员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宋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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