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律服务在行动⑩改制可获最高30万元补助!“新金九条”助力企业高质发展

2021-11-24 17:0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姜丙阳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高娜 姜丙阳 赵晓丹 济南报道

  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构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济南市司法局、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共同出品《济南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在行动》特别节目。

  民营和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它们在服务民生、创新发展、壮大经济中同样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此,2018年12月21日,济南市出台了《济南市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被业界称为“新金九条”并沿用至今。这一政策有什么具体规定?哪些企业可以享受这些惠企政策?本期节目邀请到了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李珊珊律师、济南利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心负责人周路楠,共同探讨相关政策。

  李珊珊介绍,“新金九条”其实内容共有八条,因为之前叫法已经成为该扶持政策的代名词,所以依然沿用,称做“九条”。其具体内容包含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的扶持政策,促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等政策。

  据悉,“新金九条”加大了补助力度,将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补助金额由200万元提升至300万元,并将上市、新三板挂牌补助金额分别提升至800万元、300万元。同时,新政策进一步明确了金融创新补助条件及标准,最高补助30万元。并缩短了申报时间,将之前“成立一个会计年度后申报30%,两个会计年度后申报70%”调整成为“成立当年申报30%,成立一年后申报70%”,使得企业落户后便可获得补助,增强政策的吸引力。

  “我想了解一下‘新金九条’中优化民营和小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相关内容,我们企业现在正面临这一问题。”针对企业的提问,李珊珊表示,这一条主要是指推动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实施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引导民营企业明晰产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备对接资本市场的基本条件。对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 30 万元,每家企业补助一次。

初审编辑:高娜

责任编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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