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萌宠”养不得!济南俩男子因此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11-25 06:15:07 来源: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作者:

  墨西哥金背红尾捕鸟蛛、墨西哥红脚捕鸟蛛这些比较少见的动物竟然有人饲养和售卖。不仅如此,两名男子也因此受到制裁。

  11月20日,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唐冶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名男子存在非法售卖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发现该线索后,唐冶派出所联合历城森林警察大队、法制大队等一同展开分析研判,最终确定藏匿在济南市槐荫区某小区的郭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唐冶派出所民警王海波告诉记者,经蹲点守候,他们于11月21日成功抓获郭某,并在其家中查获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墨西哥金背红尾捕鸟蛛、墨西哥红角捕鸟蛛等。

  经审讯,因个人爱好犯罪嫌疑人郭某开始饲养捕鸟蛛,过程中发现捕鸟蛛具有经济价值,所以郭某将饲养的捕鸟蛛对外售卖。

  此外,郭某还供述,几天前他刚刚将一只捕鸟蛛售卖给了男子张某。

  结合郭某的供述,民警们围绕张某的个人信息等展开了研判。11月22日在济南市历下区某小区内又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唐冶派出所法制民警董文珠表示,通过审讯得知,张某同样是因个人爱好从郭某手中花费300余元购买了捕鸟蛛,过程中繁殖出2只,之后由于饲养的不太好,张某将捕鸟蛛进行了售卖,并非法获利近千元。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非法饲养、售卖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历城公安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赵洪庆表示,在该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非法出售的墨西哥金背红尾捕鸟蛛和墨西哥红脚捕鸟蛛属于短尾蛛属,所有的短尾蛛属捕鸟蛛都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附录二的野生保护动物,等同于我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非法出售、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切勿收购、出售、饲养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国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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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洪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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