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山东将每年7月定为红色文化主题月

2020-11-28 10:24:02 来源: 济南时报 作者:

  11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红色遗存和革命精神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每年7月为山东红色文化主题月,因地制宜发展红色旅游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济南日报 范良 摄

  山东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厚重,时间跨度长且有连续性,但由于种种原因,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还存在开发过度商业化,红色文化的内涵挖掘、艺术创作、教育传播等方面偏软偏弱等问题。《条例》的通过将改善山东红色文化资源富集与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不相匹配的情况。

  《条例》对红色文化的概念作了界定,即五四运动以来,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领导团结中国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条例》创设了两项保护制度。一是名录管理制度,《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红色文化的调查、收集、建档、认定,建立红色文化遗存数据库,实行名录管理,编制各级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名录并分级分类向社会公布。二是保护责任人制度,明确保护责任人按照红色文化遗存的产权归属来确定,保护责任人应当履行巡查、保养、维护、重大险情或者隐患报告、配合等职责。

  在加强红色文化宣传方面,《条例》规定每年7月为本省的红色文化主题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集中组织开展红色文化宣传、教育等活动,讲好“山东红色故事”,还鼓励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将红色文化内含的精神力量转化为大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此外,《条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新入职时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的学生在清明节和重要纪念日前后,应当到英雄烈士纪念场所开展具有庄严感和教育意义的祭扫纪念活动。按照规定,山东还将因地制宜发展红色旅游,完善道路交通、信息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红色文化旅游品牌,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魏俊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