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2017-12-06 08:45:00 来源: 济南时报 作者: 赵云龙

  12月5日,市纪委监察局官网发布了《关于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受到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通报指出,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进一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这5起典型问题分别为:

  商河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和敏因在县水务局任职期间下属单位职工“吃空饷”问题被问责。

  李和敏在担任商河县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下属事业单位清淤工程管理站职工孟祥圣长期“吃空饷”,违规领取工资93260.56元。2015年6月,商河县水务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孟祥圣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责令其退回违规领取的工资。由于对孟祥圣的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致使其在受处分期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又多领取工资828.9元。至李和敏离任时,孟祥圣违规领取的工资仍未追回。目前,商河县水务局已作出责令追回的决定,违规领取的工资正在追回中。作为时任党委书记、局长,李和敏对下属单位职工“吃空饷”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李和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历下区城乡建设委副调研员、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于克因单位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补贴奖金问题被问责。

  2016年6月,历下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在没有考察计划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组织部分工作人员分两批到四川省成都市锦里、宽窄巷子景区参观考察,属于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行为。2015年1月至2017年5月,该公司违规发放先进集体(个人)奖、招商落地及信息奖、建言献策奖、加班补贴等共计600475元。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于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章丘区文广新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东俊因所分管单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

  李东俊在分管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私设账外账4522150.2元,并且在党的十八大后,在该账目报销招待费用370259.5元。电影公司4人因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其中3人因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李东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历下区文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江因单位超标准接待问题被问责。

  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历下区文化局先后32次违规报销超标准公务接待和加班用餐费用,5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影响。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李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党支部书记、庭长刘学宽因本部门发生2起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

  2017年3月,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助理审判员、主任科员周某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民四庭助理审判员、主任科员曹某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调离审判岗位。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刘学宽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张帆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