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防办工作人员进社区解答人防车位相关问题

2019-11-18 10:48:01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任玉停 张丽 沈灿飞

  本报11月17日讯(见习记者 任玉停 通讯员 张丽 沈灿飞) 17日上午,济南市人防办与市中区人防办在华润紫云府小区,联合举办了防空地下室停车位使用管理等相关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

  活动现场,来自人防办、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和小区开发商以及部分业主代表,共同研讨了防空地下室停车位的依法使用、合法出租、守法管理等问题。市人防办、区人防办工作人员还向小区业主和群众发放了《防空地下室车位使用明白纸》,并通过横幅展示、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居民普及人防车位的相关知识,吸引了众多居民的驻足观看。

  “人防车位能不能买卖?”“合同期限多长?到期了该怎么办?”现场居民也纷纷提出心中的的疑问,济南市人防办工作人员耐心地一一进行了解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依法批准结建的人防工程,所有权属于国家,因此人防车位不能进行买卖或变相买卖,只能进行租赁。租赁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20年,到期之后若想继续使用,需要根据当时的相关政策再进行续签。”

  济南市人防办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变化,一些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在将结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用于停车功能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违规出售防空地下室停车位,“不少居民由于对人防停车位的认识模糊,导致后期易与开发商产生纠纷,希望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能加强居民这方面的认识和法律意识,有助于他们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前对人防停车位的知识了解得比较少,这方面的意识也不太强。”小区居民李先生说,现场工作人员的讲解让他受益匪浅,“平时我也该多学习学习,说不定哪天就用上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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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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