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布2020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典型案例

2021-04-23 16:28:4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窦永瀚 济南报道

  4月16日,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2020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工作典型案例。

  案例一:查处个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电动工具案

  根据举报线索,2020年7月2 日,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天桥区黄台当事人仓库里存放有“东成”牌石材切割机、“大艺”牌锂电池冲击扳手等10个型号的涉案产品,涉嫌无照经营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扣押全部涉案产品,罚款人民币30000元。当事人无照经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依法对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434.8元,罚款人民币1000元。

  本案当事人实施了几个违法行为,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后,统筹把握法律适用规则具有较强指导意义,查处中就行刑衔接事宜与有关部门作了沟通,对当事人进行了细致的法治教育,确保取得了预期的社会效果。

  案例二:济南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欧曼“AUMAN”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0年7月15日,执法人员根据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举报,联合市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济南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查扣涉嫌侵犯欧曼“AUMAN”注册商标专用权车标、前大灯、减震器等商品;认定当事人销售侵犯欧曼“AUMAN”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没收侵权商品,罚款人民币15000元。

  该案是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联合快速联动的成功缩影,商标所有权人对该案的查处速度和效果非常认可,从北京总部送来锦旗,向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感谢。

  案例三: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2020年12月4日,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诉前委派,调解重庆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赔偿一案。12月31日,在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在双方当事人共同提交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书后,市中级法院民三庭依法作出确认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收到裁定书后立即支付了协议款项。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的生动实践,也是完善司法诉调对接机制、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体现,为打造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特色品牌,优化济南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案例四:某装饰门市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建材案

  2020年6月下旬,当事人从济南某建材市场购进标注“泰山”字样的石膏板、轻钢龙骨等建材,直接销售给商河县某营业楼项目施工方。经“泰山”商标持有人鉴定,非其公司生产的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三)项的规定,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3)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不法商家直接把侵权商品销往建筑工地,规避市场监管执法检查,此案的查办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例五:某商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市场监管部门接投诉称平阴县五岭路某商行销售的扳倒井兰尊酒为假酒。执法人员迅速前往现场调查处理,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涉嫌侵权扳倒井兰尊酒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侵权白酒,罚款人民币30000元。

  执法人员办理投诉过程中,注重“诉转案”对接程序,迅速对涉案白酒进行立案调查,不仅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有力维护了正规有序的市场秩序。

  案例六:济南市某玉石精品苑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请求人申某某获得名称为“泰山墨玉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2020年6月18日,请求人向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责令济南市某玉石精品苑停止专利侵权行为,2020年6月22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济南市某玉石精品苑销售泰山玉尊产品的行为,构成侵权,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采用与专利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形态。市场监管部门基于涉案专利的全部设计要素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相应设计内容进行比较,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方法,认定被控侵权产品属于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依法保护了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案例七:山东阿尔普尔节能装备有限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得9000万元贷款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我局通过资源整合和多方协作,建立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和风险补偿政策措施等工作机制,推动无形“知本”变“资本”。山东阿尔普尔节能装备有限公司是济南市一家集节能环保技术开发、设备制造、能源投资、合同能源管理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受疫情影响,去年上半年货款无法及时收回,导致遇到资金瓶颈,在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该公司以31件专利权作质押,拿到了威海市商业银行莱芜分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9000万元,解决了公司发展的燃眉之急。

  案例八:山东犀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获得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提升创新能力

  针对济南市部分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匮乏、工作体系不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不强等特点,市场监管部门启动了知识产权托管项目。通过政府资助形式,委托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根据中小微企业需求,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知识产权“一揽子”精准服务。山东犀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就是其中受益的成长性创新型企业。通过山东千慧公司的托管服务,帮助犀牛公司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申请专利20项,通过PCT途径申请欧洲及美国专利4项。确定了符合技术特征及企业文化的商标名称,对主业及关联产业共计11个类别、申请国内中文及英文商标22件,确保品牌资产不流失,让知识产权全面融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企业创新腾飞助力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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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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