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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历下交警在经十舜耕路口对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驾驶员进行劝导教育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贺辉 实习生 李佳 济南报道
8月11日起,济南交警在市区经十舜耕、花园路洪楼等路口试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3选1”宣传劝导模式,电动车驾驶员因不佩戴头盔被查纠后,可在手抄管理通告、朋友圈集赞、打小旗三种方式中,任选一种接受教育劝导。同时,济南交警下一步还将通过人脸识别、通报等方式,推进电动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活动。
11日上午9点半,记者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舜耕路路口看到,交警正对未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进行教育劝导。一名20多岁骑着电动车的小伙未戴头盔被拦下后,自称因为天气热不愿带头盔。面对镜头,他很坦然地说:“在安全和凉快之间,肯定是安全更重要,以后会记得带上头盔。”
随后,交警引导他在“3选1”中选择一种方式接受安全教育。“3选1”是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戴头盔被查纠时,可以自由选择一种处理方式。一是现场手抄相关电动自行车管理通告;二是编写微信发朋友圈,集赞或评论20个以上;三是在路口手持劝导旗,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宣传倡导10人以上。三种方式均需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有市民选择朋友圈集赞的方式接受劝导教育
济南交警历下大队副大队长李志超介绍说,在济南主要干路对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的人群进行劝导,通过学、集、宣这三种方式更好地推广佩戴头盔的这种常识,确保电动车交通事故有所下降,对人民群众的伤害有所减少。
李志超介绍称,交警部门开展这次活动的持续时间非常长,目前市内五区各安排一个主要路口,如经十纬一、经十纬十二、经十舜耕、洪楼路口、舜华路口等几个路口开展此项活动。同时,“3选1”模式只是安全佩戴头盔活动的一个开始,接下来济南交警还会通过通报,媒体曝光、人脸识别等一系列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劝导力度。
截至11日下午14时,仅历下区通过“3选1”宣传劝导模式,选择手抄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通告30余起,选择路面劝导执勤20余起,选择发朋友圈集赞40余起,共计填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90份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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