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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赵晓丹 济南报道
3月28日,济南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服务项目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22条措施》。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刘培启回答表示,梳理明确轻微违规“首违不罚”事项,使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行正面清单动态管理,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以非现场检查为主,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做到“无事不扰”,激发企业自主守法意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部门联合检查,针对检查对象类型,设置不同的抽查检查比例,实行差异化监管执法,增强执法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同时,健全完善以在线监控为主,电量监控、走航监测等为辅的非现场监管体系,推进完善“线索排查—问题核实—调查处置—整改反馈—规范提升”全闭环非现场监管机制。依托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采取“云端申报”“云端审核”模式,便利企业开展问题线上整改,及时帮助企业核销处罚积分,修复环境信用,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此外,济南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动等一系列综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排超放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生态环境执法的威慑力。同时,严格执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规定降低处罚金额或不予处罚,最大限度地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主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还创新推出《关于从轻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规范适用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制定《济南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梳理明确轻微违规“首违不罚”事项,使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落实“执法+服务”理念,持续开展结对帮扶联系企业活动,认真听取、收集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愿望诉求,助力企业解决治污难题。持续送法入企,发放执法宣传手册,聘请专业律师给企业讲解环保法律法规,为企业答疑解惑,推动联系服务企业走深走实。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施行规范文明执法评价制度,将规范文明执法评价纳入全市生态环境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程序。现场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在执法终端上主动出示“规范文明执法评价码”,由企业自愿评价现场检查帮扶情况,实现了执法对象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形成了执法与监管对象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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