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最大限度挽救有罪错行为的未成年人

2021-05-26 17:46: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肖阳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肖阳 济南报道

  5月26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贯彻落实将于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介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措施打算,并解答社会关注问题。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济南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最大限度将有罪错行为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到位、教育到位、挽救到位。

  济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骁鹏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涉及检察机关的条文由4条增至15条,赋予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济南检察机关将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坚持依法公正办案,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等影响恶劣的犯罪,济南检察机关将依法从严批捕、起诉,形成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力震慑,努力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安全的社会环境。二是宽严有度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深化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建设,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将有罪错行为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到位、教育到位、挽救到位。三是深化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加强与纪委监委、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健、团委、妇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畅通未成年人申诉、控告渠道,使强制报告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质效。一是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督促落实。自2018年最高检发出“一号检察建议”以来,在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两级检察院开展实地督导144次,制发检察建议62份,会签未成年人保护文件47件。下一步,将继续以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监督职能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责任义务履行到位。二是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监督。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切实发挥诉讼监督职能,特别是加大对违反诉讼程序及违反未成年人特殊程序的监督力度,确保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到位。三是持续推进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要求,会同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平台,从源头上为保护未成年人建立一道安全屏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一是更加注重源头整治。深入分析研判办案及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建章立制、取得实效。二是更加注重法治宣传教育。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长、171名检察官担任了“法治副校长”,建成了1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其中4个被纳入全市思政课教学实践基地。下一步,济南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创新教育手段,提升教育效果,特别是加强到山区、农村学校法治宣传的力度。三是更加注重部门协调配合。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济南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未成年人保护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畅通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凝聚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共识,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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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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