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水文事业走上法制化管理快车道

2022-09-02 18:39:01 来源: 大众网·大众网 作者: 窦永瀚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窦永瀚 济南报道

  9月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济南市水文事业发展和水文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情况展开介绍。济南市水文中心党委成员、副主任肖翔介绍了《济南市水文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出台后,山东省各地市相继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有利推动了水文事业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水文管理,切实发挥水文在水资源管理、防灾减灾和水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省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济南市水文工作实际,济南市水文中心于今年8月22日颁布施行《济南市水文管理办法》。

  《济南市水文管理办法》让济南水文管理有法可依。济南市水文中心将以《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围绕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名泉保护、应急响应等重点工作,进一步组织实施好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水文建设能力,为新时代强省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了解,《济南市水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水文管理体制、规划与建设、监测与预报、资料管理与使用等内容,为济南水文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管理办法》的总则中明确各区县水文中心接受所在地政府和市水文中心的双重管理,进一步理顺了水文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针对泉城区域特色,增加了城市核心区域、泉水区和地下水超采区等重点地区的水文综合服务内容,提高了动态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为当地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水文信息。同时,明确水情预警预报信息及雨情、水情、旱情和预报信息由水文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向社会发布,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随意发布。

  在发展保障方面,《管理办法》明确,市、区县政府要将水文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重点支持水文测站的运维管护、技术改造以及因自然灾害毁坏的水文监测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准,规定了禁止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的活动内容,确保水文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初审编辑:尹延杰

责任编辑: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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