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济南市文化产业资金扶持项目征集暨2018年度文化产业项目库入库项目征集指南

2018-05-23 15:1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根据《济南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精神,做好2018年度济南市文化产业资金扶持项目征集暨2018年度文化产业项目库入库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发布指南如下:

  一、项目征集重点

  征集对象是政府鼓励投资且能够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明显提升济南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重点范围如下:

  (一)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发展项目。对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予以支持。

  (二)重点文化企业及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发展新兴业态。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等,推动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三)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对大型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推介交易会以及市确定的文化企业融资服务、文化数字内容生产服务、文化产品推广交易、文化中介机构及协会发展服务、文化产业宣传推介服务、文化产业规划研究咨询服务等公共性服务给予支持。

  (四)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支持具有地域文化特点、能够提升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特色文化产业项目。

  (五)能够填补市场空白、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小微文化企业项目和文化企业孵化器项目。

  (六)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项目。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传统媒体打造本土特色鲜明、手段先进的新兴主流媒体。

  (七)其他文化产业项目。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文化产业惠民项目及批准的其他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为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文化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及列入资金扶持范围的园区(基地)、孵化器、协会、中介组织等。

  2.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产权关系明晰,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60%。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能够对济南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4.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已经落实,项目已实施或当年已具备实施条件能够启动的拟建项目。

  5.项目绩效考核目标明确,建成后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存在法律纠纷和知识产权争议的。

  2.申报单位被列入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尚在惩戒期的;

  3.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尚未期满的;

  4.申请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或被举报,正在接受调查的;

  5.未按规定报告以往年度项目进展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

  6.绩效目标不明确、不具备可操作性,绩效评价不合格且未按要求整改的。

  7. 申报单位营业收入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但未纳入统计部门规模以上企业库的。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财务隶属关系报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同级党委宣传部门、财政部门申报。没有主管部门的项目承担单位,直接向当地党委宣传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管理职责对申报项目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合规性和质量性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和要求的项目,汇总提出项目申请报告,按管理职责联合行文上报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

  (二)市直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报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经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报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资产财务关系在市财政单列的市属国有文化单位直接报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申报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缺少任何一项不予受理。

  1.2018年度济南市文化产业项目入库申报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项目申请书。(内容必须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单位简介、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简要分析。)

  4.统计部门出具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在库证明。

  5.工商登记证书。

  6.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项目立项、备案、核准等批复文件。

  7.项目实施计划进度。

  8.项目预算。

  9.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单位(或项目主要出资人)上年度财务报告。

  10.已完成投资审计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材料内容客观真实。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材料按附件1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编写页码和目录,采用A4完整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受理单位。

  3.《入库申报表》、《绩效目标表》、申请书须同时报电子文档。

  4.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有关表格和要求附后,本指南可在济南文化产业网http://jnwhcy.dzwww.com/,济南宣传网http://xc.e23.cn/下载)

  五、项目申报受理

  (一)受理单位

  市委宣传部会同市财政局受理项目申报。

  市委宣传部联系人:田玮  李文超;联系电话:66601220  66601219;电子邮件:xcb8421@163.com。

  市财政局联系人:井晶;联系电话:66603781;电子邮件:jnczjkwc@126.com。

  (二)受理时限

  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6月23日

  附件:1.申报材料装订顺序要求

  2.2018年度济南市文化产业项目入库申报表

  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济南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关于2018年度济南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南.docx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工作联系电话.docx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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