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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孔子诞辰2572年,“第七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将于9月27日至28日在曲阜举办,“全人类共同价值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今年尼山论坛的主题之一。
山东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文娟认为,西方学者在耙梳中国经典时,发现了孝在家庭中的粘合剂作用。西方学者安乐哲教授对《孝经》的解读,可以使我们了解中西方家庭概念中的共通之处,也可以为找寻全人类共同价值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新的思路。
李文娟在其著作《安乐哲儒家哲学研究》中提到,安乐哲发现,《孝经》讲的是对家庭的敬爱归属之情,“孝”的对象是在世的人或去世的人。《孝经·开宗明义》便有孔子的一句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也就是说,家庭是“孝”的开端。
家庭中的“孝”,讲的主要是对父母之孝。李文娟分析,根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孝经》为曾子所作。相传,孔子以曾参(曾子)能通孝道,便以此授之于他。孔子告诉曾子,子女的肉体是父母给予的,要加以爱惜和保护,不要使其受到伤害和破坏。这是“孝”最基本的要求。防止身体不受伤害,更要不受到刑戮。受到任何一种刑罚,都是对父母的最大侮辱。安乐哲则是从“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句话的基础上理解的,他把“身体发肤,不敢毁伤”当做逃避父母责罚的理由。
李文娟举例说明,“孝”在我们看来是很严肃谨慎的话题,但在安乐哲看来,它不仅是一种养成的性情,还是一种快乐的行为。他举了一个朴素而有哲理的例子:想想你小时候给奶奶画像。画像很有趣。想到这可能会让奶奶高兴一下,你也会很高兴。你还能想到当你把自己的作品送给奶奶时会得到的那个快乐的拥抱;你几乎千真万确地会直觉到她真的喜欢你画的像。这是行动中的“孝”。此后不久,因为天气的原因她的关节炎犯了,她让你帮她捏捏肩膀。但正在这个时候,你的玩伴们找你出去玩。你该怎么做?对儒家来说,这个不成问题,因为当你义不容辞要去给奶奶按摩。但如果你在做的时候觉得很懊恼、愤恨,那就不是真的孝。你必须想给奶奶解除痛苦,要高兴这样做,还要比跟小朋友一起玩更愿意做这个。这样的修身开始于我们小的时候,是受到我们家庭和社会种种孝顺榜样的激发。总之,“孝”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它不仅仅是对父母长辈表面服从,让他们吃饱穿暖那么简单,而是一种内心流露出来的温情与敬意。这看起来是对“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句话的脚注。
李文娟认为,家庭中的“孝”看似很平常,其中却触及到了最根本的儒家精神。对儒家来说,养成一个健全充分之人必须要从家庭开始,培养孝道是更好地走向社会的开端。事实上,从很多资料来看,“孝”似乎是孔子为儒家传统中的个人在儿时所埋下的伏笔,进一步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进入社会,成为一个有“孝”的社会人,即“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也就是说,孝立足于家庭情感却必须突破家庭情感。《孝经》表明,如果把家庭中的“小事”做好,那么“大事”自然水到渠成。“齐家”是为了更好地“治国”。安乐哲支持这个观点。站在儒家个人的立场,他对此做出了通俗的解释:“如果我们想过丰富多彩的生活而又很幸运的话,长大成人后会碰到各式各样的人,当我们跟他们打交道时,会唤起人类多样化情感的某些部分:感激、忠诚、爱、育养感、敬,不一而足,这些取决于情境。如果我们没有机会在我们小时候的家庭里发展和表达这些情感,成人后又如何会获得和表达这些情感?”
文内观点摘自李文娟《安乐哲儒家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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