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1——85196021

投稿信箱:wode_210@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总汇 > 大美历下专题 > 群众路线

历下区举办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作者:   2014-05-04 10:07:00

4月22日至4月24日,为突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服务主题,历下区举办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社区、村(居)、“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不少于24学时的集中培训。

  4月22日至4月24日,为突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服务主题,历下区举办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社区、村(居)、“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不少于24学时的集中培训。开班仪式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韩宏伟同志主持,区委书记田庆盈同志参加开班式,并讲了题为《共产党员心里要装着群众》的党课。

  参加培训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先后听取了历下区委党校教师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以《党章》为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三个专题辅导;集中收看了央视关于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第一社区党委书记陈叶翠事迹的系列报道和反映青岛市四方区海琴社区党委书记夏玉波事迹的电影《天天我都在》;听取了历下区教育实践活动“身边人”巡回宣讲团成员郑希鹏、杜晓涛围绕用和谐思维化解矛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正义而诉、为群众代言、以法理服人等方面所作的宣讲报告。最后,组织参加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的全体学员进行了集中测试,用测试检验、固化学习培训成果。

  会上还印发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辅导材料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课件《天天我都在》、《雨中的树》、《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焦裕禄》、《生死牛玉儒》、《杨善洲》、《第一书记》、《吴仁宝》、《永远是春天》、《郭明义》、《雷锋》等资料。

  田庆盈通过讲述寓言故事,列举革命先辈和优秀党员干部的感人事迹,为基层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田庆盈同志指出,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既是教育实践活动一项重要的规定动作,也是激活“末梢神经”、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希望同志们高度重视,认真听讲,圆满完成好各项教学培训任务,真正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为群众服务。

  田庆盈强调,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群众路线,要把群众摆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心甘情愿地作群众的公仆和勤务员,勤勤恳恳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各位在座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扎根在基层、扎根在群众当中,承担着直接为群众服务的重任,是最直接的群众工作,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的形象,心里更要时刻装着群众、时刻想着群众,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只要把群众当亲人,群众就把你放在心上。

  田庆盈要求,要从先进典型中汲取前进的力量,增强做好工作、服务历下人民的信心和决心。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把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进一步锤炼党性,提高能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成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模范。

  在开班仪式上,韩宏伟就搞好培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纪律意识。特别是出勤纪律和课堂纪律。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由街道党工委分管负责同志提前向区活动办说明原因。要确保课堂秩序,培训期间手机一律设静音或关机,不准交头接耳或随意走动;要增强时间观念,确保不迟到、不早退。二是要统筹安排好工作。要注意处理好培训与工作的关系,确保工作不断档。三是要用好发放的学习材料。发放的教育实践活动应知应会基本知识和8部优秀影片,培训结束后,要分头组织党员进行集中观看,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先进、查找不足,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努力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省市联合督导组成员,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区直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社区、村(居)、“两新”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等参加培训会。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孙海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