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庄镇:“十不准”承诺为村“两委”干部履职划“红线”

2020-03-20 09:02:43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3月19日讯(记者 毕东方 通讯员 冯子学)为全面提高村“两委”干部自我约束意识,建立健全村级干部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村“两委”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近日,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组织召开村“两委”干部履职“十不准”集体承诺专题会,并举行一年一度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十不准”承诺书签订仪式,为村“两委”干部履职划“红线”。

  辛庄镇村“两委”干部履职“十不准”:不准阳奉阴违、消极作为、擅离职守,不服从上级安排、不遵守规章制度;不准拉帮结派、搞宗族派性,破坏村及班子团结和谐;不准办事不公,在政策落实、资金安排、发展党员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或者吃拿卡要;不准承揽、插手在本村实施的工程项目,不准非法干扰、阻挠工程项目建设;不准以权谋私、暗箱操作、侵占或者违规处置集体“三资”;不准参与、纵容违法违章建设;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或者使用集体资金高规格配备使用车辆、装修办公场所;不准组织、参与黑恶势力霸痞分子活动以及煽动群众闹事或者非正常上访;不准组织、参与邪教、“黄赌毒”、封建迷信以及非法集资、高利贷等活动;不准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不准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者因作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不准发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村干部形象的其他行为。

  “十不准”从组织规矩、廉洁自律、群众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列出村“两委”干部履职责任清单,明确划出了不能做的‘红线’。为确保“十不准”规定落到实处,辛庄镇党委将充分调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的监督作用,强化对村干部的日常监督。同时,充分运用问责处置有关办法,本着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原则,对村干部遵守“十不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人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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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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