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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时间轴

来源:人民网   作者:针对这些重点   2013-12-19 17:26:00

户籍制度改革的路线图:“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控制居民户口迁移期:1958-1978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全国人大)其中规定,户籍制度的功能从以治安管理、人口统计为主逐步转变为以社会控制为主,限制人口自由迁移功能被纳入户籍管理中。 

  公安部统一制发的《常住户口登记表》的左上方显目位置上印有“户别”栏,专门用于区别“农业”与“非农业”。 

  这种以“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来划分管理的二元户籍制度在人民公社制度下得到长期运用,由此堵住了农村人口迁往城镇的大门。 

  ●户籍松动与过渡期:1979-1994 

  198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 

  1985年9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1985年,为规范流动人口的管理,公安部又颁发了《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 

  1992年8月,公安部颁布《关于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制度的通知》,“蓝印户口”出现,引发买卖户口热潮。 

  ●户籍改革起步期:1995-2001 

  1994年以后,国家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划分法。以居住地和职业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为基础的登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逐步实现户籍的证件化管理。 

  1997年6月公安部颁布《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2001年3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 

  ●城乡一体化户籍构建期:2002-2012 

  2007年3月4日, 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等13个部门进行了户籍管理工作综合调研, 形成了《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送审稿)。 200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10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时提出: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 

  2010年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2011年6月8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提出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将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现行户口性质相剥离。 

  2012年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发布。《通知》提出要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放开地级市户籍,清理造成暂住人口学习、工作、生活不便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201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共十八大召开,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建立新型户籍制度:2013以来 

  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制度”、“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全民医保体系”、“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2013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将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 

  2013年6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提出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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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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