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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户籍管理出新政 外省人员落户更加便捷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2013-12-19 16:58:00

居民改名审批权限下放到派出所;一线交警可以处理适应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开通青岛公安民警警务热线、短信服务平台;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昨天,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便民服务十项措施。

  居民改名审批权限下放到派出所;一线交警可以处理适应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开通青岛公安民警警务热线、短信服务平台;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昨天,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便民服务十项措施。记者看到,十项措施共分为25条,涉及服务、户政办理、警务热线等多项关系到市民切身利益的内容,这些举措将在2013年年底前全面推行。

  措施一

  一次告知二次办结

  推行公安窗口单位清单式服务。按照服务事项、办理材料、收费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六告知”的要求,对群众现场办理事项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承办民警主动提供书面告知清单,一次性告知补充内容,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办结。同时,建立青岛公安服务清单查询告知体系,方便群众通过网络、微信等渠道查询。

  措施二

  补领身份证就近办理

  本市户籍人员可选择就近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到期换领业务。开通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本市内邮寄业务(自愿申请、费用自付),解决群众往返取证不便和急需用证问题。对长期有病卧床人员、行动不便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有特殊情况、无法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供预约服务,自预约之日起,城区5个工作日、农村地区10个工作日内登门办理。下放落户审批权限。将在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四市和黄岛区(不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城镇省外人员迁入落户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分、市局,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城区10个工作日、农村地区15个工作日。简化新生儿落户和户口迁入手续。办理新生儿落户时,取消提供集体户、村(居)委会同意证明和房主、户主同意证明。办理户口迁入,取消提供原籍户籍证明。下放公民首次变更名字审批权限。本市居民首次变更名字,有适当申请理由的,下放至派出所审批办理,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措施三

  网上申办出国(境)证件

  在我市就业、就学、居住并符合相关规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办理出国(境)证件的山东省内户籍地申请人,可登录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或青岛公安网进行网上预约申请办理,预约申请范围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扩大到11个分、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符合办理赴港澳团队旅游复次签注条件的本市居民,可通过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或青岛公安网申请“双向速递”业务,由邮政速递物流公司(EMS)代为寄送港澳通行证,自愿申请、费用自付。

  措施四

  4S店就可办临时号牌

  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临时号牌。建立临时号牌移动核发系统,在18家4S店先期试运行的基础上,在全市218家机动车4S店全面推行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建立车驾管业务3公里服务圈。依托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机动车4S店等单位,在全市建立53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为市民提供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补换领和违法信息查询等服务。

  措施五

  21个小区实施“微循环”

  在全市交警部门推行动态勤务机制,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权限下放一线执勤交警。对群众反映的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设置不合理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验并予以办理。

  2013年底前,对市内六区21个重点居民小区实施社区交通“微循环”调流,方便居民出行。

  措施六

  免费提供交通违法提示

  开通青岛公安民生警务热线9600110。统一受理非紧急情况下市民对公安机关的咨询、举报、投诉、建议和求助,每日8:30至20:00为人工服务,其他时间为语音服务。开通青岛公安短信服务平台(9513110)。为市民免费提供交通违法提示,机动车、驾驶证到期审验提示,出入境证照办理进度告知及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安全预警提示服务。

  措施七

  免费安装“防拉栓”“防攀刺”

  为有需求的居民免费安装具有防爬楼拉窗入室盗窃功能的 “防拉栓”、“防攀刺”等防盗设施。向市民发放警民联系卡。统一制作发放社区民警联系卡,在社区警务室或服务窗口设置社区民警公示牌、民警留言板、警民联系簿等。实行社会治安预警发布。通过新闻媒体和青岛公安网、青岛公安微博等渠道,定期向市民发布社会治安预警,对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警情实时发布,提出防范建议。社区民警通过入户走访、警民恳谈等方式,及时向社区居民通报社区治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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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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