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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7年要迈"三道坎" 各群体诉求不同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邹春霞、新华社   2013-12-20 10:24:00

多位专家认为,“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恰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两条腿”,必须协调统一、同步推进。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户籍制度改革在三个方面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还没有解决。“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确实是一块硬骨头”。

  黄明说,一是户籍上附着的利益较多,需要逐步剥离。户籍管理制度本身的改革并不复杂,核心的问题在于许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与户籍挂钩,而且形成的时间久,涉及的领域多,协调的难度大,需要配套改革、协力攻坚。

  二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城市之间的差别较大,需要合理引导。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市和东部城市资源优势明显,吸引大量流动人口聚集。这些城市普遍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矛盾加剧,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问题比较严重,承载压力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空间广阔、潜力很大,但产业支撑和公共服务功能还需要一个发育的过程,吸引人口集聚的能力不足。这就需要加强政策引导、产业引导和观念引导,加快产业布局调整,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增强中小城市产业承接能力,以就业带动促进人口集聚,引导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逐步实现人口的合理均衡分布。

  三是各类群体的诉求不同,需要统筹兼顾。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类群体高度期待且诉求多元,需要充分尊重并统筹兼顾好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类分步有序推进,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据新华社

  观察

  2020年新型户籍制度之路怎么走?

  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但是“北上广”和中小城镇等不同类型的城市的户籍改革之路怎么走?多位专家认为,“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恰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两条腿”,必须协调统一、同步推进。

  北京等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仍将“严格控制”

  12月14日闭幕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再次明确了各类城市的城镇化路径,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开放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有分析指出,这意味着中小城市户籍有望很快放开,而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落户政策可能将进一步收紧。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此背景下,公安部提出的“新型户籍制度”也赋予了诸多条件。比如“新型户籍制度”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将是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

  同时,户籍改革依然明确“分类实施”的原则,国家层面提出的是总体要求,再由各地制定不同细则,而制定细则将依据“不同地区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战略策划部副主任郑明媚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现在北、上、广等特大城市无法再集聚和承载更多的人口,“城市病”也越来越突出,譬如日趋严重的雾霾问题等,因此,在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的同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多数大城市落户门槛已经降低

  根据公安部的消息,2010年至2012年,全国共办理户口“农转非”2505万人,为前三年的2.2倍。

  目前,地方按照国家确定的“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这一落户基本条件,各地不同程度地放宽了农村人口落户城镇政策,其中小城镇和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城市普遍放开了落户限制,多数大城市和东部地区中小城市适当降低了落户门槛。

  其中,广东等地探索建立了积分落户制度;重庆、四川成都、江苏苏州等地实行本地人户口自由迁移政策;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青海、新疆等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探索建立了居住证制度;河北、辽宁、吉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等14个省区市探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具体而言,上海今年开始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对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对紧缺急需专业、特定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表彰奖励等实行额外加分,将劳动者对城市的贡献通过相应的分数回报予以体现。

  下一步关键在于有序推进

  目前,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时间和空间坐标更为明晰,下一步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有效、有序推进。

  多位专家认为,“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恰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两条腿”,必须协调统一、同步推进。

  长期以来,户籍制度逐渐附着教育、社保、医疗等诸多社会福利和公共政策。如今,这成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大障碍。

  黄明指出,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对于农业转移人口这一群体来说,既要解决好其中暂不具备落户条件或者不愿落户城镇人口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问题,也要为他们公平有序落户提供阶梯式政策通道。

  “从近期看,要推动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从较长时期看,则要以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社会保障以及保障住房、就业服务等为重点,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统一和服务水平的基本均衡。”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彭森说。

  综合本报记者邹春霞、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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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建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

  在创新人口管理问题上,黄明说,创新人口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目前,需要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同步,抓紧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

  取消城乡居民身份差别

  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为消除城乡壁垒、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创造有利条件。

  建立与居住证挂钩的积分落户制

  二是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好暂不具备落户条件或者不愿落户城镇人口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问题;建立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积分落户制度,为公平有序落户提供阶梯式政策通道;同时,为城市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公共政策等提供依据。

  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

  最后是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为跨地区人口流动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努力做到人口流动到哪里,服务和管理就跟进到哪里。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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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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