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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莱芜区鹏泉街道汶水北园小区对面存在水果车占道经营现象,影响驾驶员视线,要求尽快查处。
关于该处摊贩占道经营的问题,执法人员于4月19日对该位置占道经营摊贩进行治理,告知其占道经营,遮挡行车视线的危害,依据《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法律宣传及批评教育,纠正其违规行为,并引导其进入附近便民疏导点进行经营。
下一步,鹏泉街道将坚持“文明执法、预防为主”方针,疏堵结合,高效管理,有效保持辖区道路通畅和城市容貌整洁。(通讯员 陈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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