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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亓秀宝 济南报道
为全面落实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近期,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管局集中顶格处罚了一批食品违法行为,现予以曝光。
1、济南市莱芜区口镇供销合作社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尚某峰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猪肉)案;
3、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莱芜口镇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黑枸杞)案;
4、济南市莱芜区兴博园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经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香肠)案;
5、济南市莱芜区美香斋肉制品厂生产经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香肠)案;
6、济南市莱芜区顺旺食品厂生产经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香肠)案;
7、济南市莱芜区金浩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8、莱芜市莱城区鑫浩百货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9、山东恒润商贸有限公司购物中心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虾仁)、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10、山东丰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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