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务工不容易,莫让薪酬变“心愁”

2019-01-15 14:54:00 来源: 莱芜日报 作者: 李传营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大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扎实做好春节前清欠工作,有针对性地推动解决各类问题,有效维护农民工权益,让广大农民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据1月12日《农民日报》)

  斗转星移,又是一年,眼看到了年末岁尾,又到了农民工准备领薪回家过年的日子,然而,从网上的许多信息看,众多进城务工者的心态并不平静,特别是随着年关临近,能给家里翘首盼望的妻儿老小带回多大红包的惊喜?“薪酬”什么时候能够拿到手中?自己的劳动报酬能不能足额兑现?这些都是农民工当前关心的头等大事。更何况,网上已经或多或少地暴露出个别单位农民工讨薪的信息,这更加在他们心中增加了浓浓的“心愁”。

  实际上,拖欠农民工“薪酬”已经是个老问题了,有关部门也一直在努力维护务工者的权益,但由于情况复杂,“年年讨薪年年难”的问题,也一直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善,此次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是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强调,是对农民工的关心,也是敦促各方积极作为、维护社会平安的“强心剂”。

  在我国,农民工队伍群体庞大,就笔者来说,对于穿梭于城市各处的民工师傅,一直是持尊重态度的,因为没有他们的满身灰尘,就没有城市的美丽如画;没有他们的舍家撇业,就没有城市的万家灯火;没有他们的挥汗如雨,就没有绿植的生机勃发。可以说,他们已经深深地融入各个城市,是社会发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我们必须尊重他们的劳动和付出。再从另一个方面说,能够如期足额让他们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不仅事关每一个农民工及其背后家庭的幸福感、获得感,更事关人们对一个企业信誉认可和对社会发展的信心,所以,这绝不是小事,必须积极、妥善处理。依笔者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保障农民工权利必须以法律做保障。在治理欠薪问题方面,国家一直重拳频出。从2011年将“恶意欠薪”纳入刑法,到提出16条具体治理措施“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再到颁布“首个农民工欠薪黑名单”,多项政策措施的出台,让欠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和解决。今年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对农民工欠薪治理提出明确要求,这不仅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欠薪问题的重视程度,也为我们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可靠保障。

  其二,用工企业要积极作为,自觉理顺关系。从实际问题上看,尽管有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层面的高度重视,但对多年来形成的欠薪问题惯性仍不容忽视。从企业方面来说,建筑领域层层转包、矛盾转嫁的问题依然存在,处于“拖欠链”前端的开发商和施工方一旦恶意欠薪,受伤最深的是处于“拖欠链”末端的农民工。所以,作为企业来说,应当负起一个信誉者更大的责任。

  其三,农民工要注重学法、用法,提高自身依法行事和规范出工的自觉性。法律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唯一准绳和途径,广大农民工朋友,不要只停留在“我出工,你给钱”的朴素道理上,要学会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动。在外打工应聘时要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要保留好用工合同、工资条、考勤卡、上岗证、工作日志、计件验收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注意通过正当渠道交涉,不要采取极端方式讨薪。如果真的遇到“老赖”,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申请法律援助。只有这样,问题才能妥善处理,了却压在胸中的“心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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