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 问责泛化,孰之过,如何破

2024-03-26 09:47:18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术洪静

济南市章丘区圣井街道纪检监察工委 术洪静

  有时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处分对象,就拉临时工、合同工来“背锅”,有的甚至为了平息信访群众缠访闹访,强行问责以求可以平息民怨……种种问责泛化的乱象层出不穷,可悲可叹。当前正是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甩开膀子加油干的大好时机,但是有些毫无章法的泛化问责就像扣在干部头上的紧箍咒,时刻禁锢着干部干事创业的红心,因为忌惮畏首畏尾,导致干事创业放不开手脚。

  问责机制本身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初心是想通过问责手段,严肃惩戒处分一批失职失责干部、及时挽救一批有问题苗头的干部、教育警示一批党员干部。同时,告诫干部时刻严守纪律红线,时刻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把担当担起来,把作为作出来,从根本上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开展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在启动问责程序时,应当依规依纪、实事求是,而不能简单粗暴、违背事实;在问责过程中,应当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务必确保问责“精准”,该不该问责、谁该被问责、该怎样问责、问责到什么程度?要在调查清楚事实的前提下,精准发现问题、精准识别问题、精准作出处置,严肃问责追究。在问责追究时,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要求,强化问责,使干部真正扛起责任,能改正的及时改正,可挽救的及时挽救,该问责的精准问责,绝不含糊,真正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问责不是目的,而是规范权力、督导工作的手段。“泛化问责”是对问责手段的肆意滥用,如果问责欠缺精准,甚至乱问责、滥问责、错问责、问错责,就会出现个别部门为地方政府背锅,下级为上级背锅,个人为集体背锅等怪现象,从而严重削弱问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重打击干部担当干事的积极性,这样的影响和代价无疑是沉痛的。

  各级党组织、执纪问责部门应当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坚决抵制“泛化问责”,正确理解问责制度的初衷,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依纪依规启动问责程序,找准责任主体、把准问责重点,做到精准问责,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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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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