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老实人

2024-05-28 15:35:4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郑兆芹

  郑兆芹

  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纪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仅是用来给违纪党员定处分的,我们更应该自觉把它当作“治未病”的药方和为人做事的警戒线。每位党员的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都是推动政治环境风清气正的重要一环,在学习党纪这趟“列车”上,没有任何一位党员在“车窗”之外,大家要切实做到真学真信,将铁的纪律转化为自身言行的“标尺”,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老实人。

  找准学习重点,脑中有“防”的意识。学纪知纪是遵纪守纪的前提,必须通过学习明确行为红线,将其作为自我鞭策的座右铭。要原原本本学条例,逐条逐章学,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改了什么、为什么修改,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在学习中明确方向,不断筑牢思想防线。

  经受实践试炼,行动有“改”的自觉。党员干部应是能经受各类考验而初心不改的群体,只有保持内心的强大,才能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素质、追求高尚情操、脱离低级趣味。有些党员干部规矩道理都懂,但在关键时刻却仍不能约束自己,其根源就在于不能做到知行合一。万事行之贵力,外界的诱惑是时刻存在的,关键就在于思想上保持警醒,行动上经受住大是大非和小事小节的磨炼,做到自我纠偏。

  对镜整理衣冠,心中有“敬”的畏戒。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要保持敬畏心,对照《条例》认真查摆自身不足,在铭记《条例》中锤炼党性修养,既要保持“清廉戒心”,将《条例》入脑入心,又要站稳人民立场,殚精竭虑、精诚为民,不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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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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