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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山东落地需时日 二孩不等于二胎

来源:大众网   作者:马俊骥   2015-11-05 18:32:00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昨天闭幕,会议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2014年5月30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对《山东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进行表决,修正案获得全票通过,山东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大众网济南10月30日讯(记者 马俊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昨天闭幕,会议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大众网采访了解到,“全面两孩”政策在山东正式实施还需时日。政策落地前“抢生”属违法,但处罚方式尚未明确,去年“单独两孩”政策落地时采取了“批评教育不罚款”的处理方式。“两孩”不代表“二胎”,第一胎若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可能不再适用“全面两孩”政策。

  “全面两孩”山东落地还需时日,去年“单独两孩”落地历经半年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昨天闭幕。会议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大众网记者采访了解到,“全面两孩”政策在山东正式实施至少要经历四道关键程序:中共中央的决定,国务院制定调整意见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山东实施方案报批,省人大修订计生条例。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省份计划生育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参照“单独两孩”政策的落地时间表,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11月15日公布,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政策在各地落地时间不尽相同,2014年1月16日,浙江省率先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紧随其后的江西、安徽均在1月23日前实施。天津、北京在2月政策落地,广西、上海、陕西、四川等16地在3月落地,黑龙江在4月落地。包括山东、宁夏在内的7个省、自治区在5月落地。

  2014年5月30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对《山东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进行表决,修正案获得全票通过,山东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从中央政策的提出到山东落地,历经约半年时间。

  违法“抢生”山东如何处罚未明确,“两孩”不等于“二胎”

  大众网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前“抢生”,违反现行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违法行为,如何处罚尚不明确。

  2014年5月30日,“单独两孩”政策在山东落地时规定,以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的时间为节点,该日至2014年5月30日之间,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怀孕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进行批评教育,补办生育证,不进行罚款。

  与山东不同的是,江西、浙江、天津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规定在“单独两孩”政策落地之前“抢生”者属违法,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对于山东 “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前“抢生”的情况,“批评教育不罚款”的处理方式是否会沿用,目前还未知。

  另外,按照“单独两孩”政策的规定,“两孩”并非“二胎”,“两孩”强调生育的“数量”而非“胎次”,如果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能适用“单独两孩”政策。“全面两孩”政策应仍按这一规定执行,即若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将不适用“全面两孩”政策。

  “全面两孩”不代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放松,相关法律法规仍将严格执行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提出“全面两孩”政策的原文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大众网记者采访相关专家学者了解到,与“单独两孩”政策一样,“全面两孩”政策的出台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放松。2014年5月30日,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的山东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情况新闻通气会上曾强调,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不变,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变,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毫不放松地抓好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优质服务,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继续给予奖励扶持和特殊困难家庭的特别扶助;同时,对于违法生育特别是多孩违法生育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保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延伸阅读:

  “全面两孩”政策在山东落地实施,至少要经历四道关键程序。参照“单独两孩”政策在山东的落地,从2013年11月15日中央决定的公布到2014年5月30日山东正式实施,历经约半年时间。

  大众网记者采访梳理发现,在半年的时间里,“单独两孩”各项工作紧锣密鼓展开:

  2014年初,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听取汇报,研究《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问题,并确定以修正案的形式修改《条例》,列为2014年立法计划的一类项目。

  2月14日,省政府向国家卫计委报送《山东省关于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方案》等备案材料。

  3月12日,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和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委托,王随莲副省长专程到国家卫生计生委,汇报我省推进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情况。

  3月下旬,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组成调研组,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到菏泽、滨州、东营等市开展立法调研。起草了《修正案(草案)》送审稿,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后,形成了《修正案(草案)》。

  4月29日,我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方案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通过。

  5月9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专题听取了《条例》修改情况的汇报。

  5月19日,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修正案(草案)》。

  5月27日,《修正案(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5月30日,《修正案(草案)》表决通过,并于当日实施。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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