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姜说“法”厅⑲ 路中央拍照、乱刻乱画……旅游时的这些行为可能存在违法风险

2022-10-01 16:27:3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姜丙阳

  (策划:高娜 视频:姜丙阳 张玮 摄像:赵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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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2021年1月1日,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实施,一系列与法律相关的社会民生话题随之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即日起,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联合推出《小姜说“法”厅》视频栏目,与大家共同聊一聊社会热点事件,通过分析身边的案例增长法律知识,解决法律疑问。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张佩佩律师做客《小姜说“法”厅》

  上一期节目我们谈到了旅行过程中,如何文明、安全、守法的乘坐铁路客运,本期节目我们邀请到了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张佩佩律师,为大家普及旅游过程中涉及的法律知识。

  景区草木“可远观不可亵玩”

  主持人:美丽的风景能让大家心旷神怡,忘却烦恼,遇到美景时大家一般都会拍照留念,然而为了取景效果,践踏草坪花海,导致美景被破坏,此类行为是否涉及违法呢?

  律师:这不仅仅是触及道德问题,还涉及民法上的侵权问题。景区里的所有景观所有权均归属于景区所有,景区里的花花草草以及基础设施均属于景区的财产。《民法典》第115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前几天有这样一则案例,北京的一位姓孙的市民在外出游玩期间从景区带了一株花卉回家,可这株植物竟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名为槭叶铁线莲,它对生长环境的要求极为苛刻,虽然看着挺普通,但却异常珍贵。目前孙某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已被门头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这也是北京首例因非法采摘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被处罚的案件。那么大家觉得孙某冤不冤呢?希望大家在外出游玩时除了照片什么都不要带走,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任性,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名胜古迹刻字有“判”头

  主持人:当我们观赏名胜古迹的时候,有游客会忍不住模仿齐天大圣在五指山上留下“到此一游”的行为,留下属于自己的记号,殊不知这种行为也违反了法律法规。

  律师:是的,名胜古迹区别于一般财物。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在构不成犯罪的情况下,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达到10-15日的拘留,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触犯《刑法》第324条,严重的可达到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用网络用语说就是,这种行为,很有“判”头。因此,在此提醒大家旅游时,不要一时兴起,随意乱刻乱画。

  公路中央拍照危险且违法

  主持人:下面我们再来了解一种十分危险行为,那就是在绵延不绝、独具特色的公路中央拍照,看上去很潇洒,殊不知正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下面请张律师为我们普及一下。

  律师:是的,游客在马路中间或坐或躺拍照的行为有危害。因为它不仅影响过往车辆正常行驶,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具体事故责任依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轻则是民事赔偿,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若有违反,则面临交管部门则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措施。

  在此提醒观众朋友注意道路出行安全,开开心心出游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没有哪张照片,值得以命相搏。

  旅游中有不文明行为者将入“黑名单”

  主持人:针对部分不文明但还不至涉及违法的行为,是否有相关规定呢?

  律师:为提升公民文明出游意识,《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将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大家都知道个人征信有“黑名单”,外出旅游也有“黑名单”,实施不文明行为,后果严重或违法的游客将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据了解,目前已有38人被纳入“黑名单”,这些被列入“黑名单”的游客以后可能会在正常出游、进出景区、享受景区服务等情形下会收到限制,而且登上了“黑名单“对我们个人和家庭都不是一个很好的感受,希望观众朋友们也能引以为戒。

初审编辑:高娜

责任编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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