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人民法院四举措耕好家事审判“责任田”

2024-12-04 22:38: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朱虹

  近年来,钢城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度重视家事审判工作,持续推动审判机制和履职方式改革,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利益,不断提升家事审判工作水平。为家事“把脉”,开幸福“良方”。

  完善纠纷多元化解,念好案件“调解经”。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牢固树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思路,增聘、选聘妇联、教育、民政等系统人员,落实人民调解员驻院制度。引入街道综治网格员,对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法院的指导下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区人民法院驻院人民调解员4人,特邀调解员18人,积极打造家事纠纷调解联动机制。案件预立案后,先由人民调解员组织诉前调解,实现了社会组织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调解的优势互补。延伸法庭职能,在街道、社区分别设立法庭诉讼服务站点,积极参与、协助街道,对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等进行前置调解,努力实现非诉与诉讼的无缝连接,切实减少诉讼增量。今年以来,全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33.51%,民事一审收案增幅由第一季度的50%左右降低至10%左右。

  推动审判方式改革,开好审理“良药方”。聚焦家事审判的特点,突出“家合”理念,让庭审“走家入户”,采用“巡回审判”拉近法庭与群众距离,以熟悉的环境淡化当事人尖锐的矛盾冲突,开创“家中事家中审”新局面。《法治日报》以《法官上门,坐上马扎解心结》为题报道了我院“巡回审判、送法上门”工作法。灵活运用《当事人本人到庭令》,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重要作用。为充分、平等保障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告知夫妻双方申报要求、权利义务以及法律后果,敦促当事人全面、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平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提高审理效率。

  持续延伸司法服务,织密权益“保护网”。结合普法开展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利用家事审判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开展法院开放日,举办模拟法庭,培养公众的家庭意识。同时,借助新媒体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微博及普法微电影宣传家事审判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众对家事纠纷的认识。切实弘扬文明进步婚姻家庭伦理观念,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推进家风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呵护幼苗“根茎叶”。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成立涉少审判专业团队,联合多部门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召开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助力构建全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格局。大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适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通讯员 朱虹)

初审编辑:周扬亮

责任编辑:贺存玲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