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孟彤晖
责任编辑:张帆
济南济阳区垛石街道办事处 刘丹琦
在新时代的征程上,乡村振兴不仅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更是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在这一进程中,“问需、问计、问效”不仅是基层党员干部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法,更是他们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民意、汇聚民智、检验成效的行动指南。
问需于民,回应民生关切。问需于民,是基层党员干部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只有深入田间地头,倾听农民的心声,才能精准识别他们的真实需求,从而制定出更加符合实际、贴近民生的政策措施。基层党员干部要定期深入农村,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全面收集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和需求,建立需求清单,为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对收集到的需求进行细致分析,区分轻重缓急,明确解决路径,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确保需求得到精准回应。建立需求反馈和跟踪机制,定期回访农民,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调整优化,确保政策效果。
问计于民,激发内生动力。问计于民,是基层党员干部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的集中体现。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他们既是受益者,也是参与者。只有充分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汇聚他们的智慧和力量,才能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基层党员干部要畅通渠道,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的规划和决策过程,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挖掘和培育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通过示范引领,激发农民群众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热情,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组织农民群众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提升他们的科技素养和创业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问效于民,确保成果共享。问效于民,是基层党员干部践行党的宗旨、确保乡村振兴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的成效如何,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只有让农民群众成为乡村振兴的监督者和受益者,才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基层党员干部以“群众满不满意”这把标尺来检验乡村基建、产业帮扶、文化惠民等工作的成色,让群众“评判打分”。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和处理农民群众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实效,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执行,真正惠及农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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