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检“艾”,是对伴侣、家庭和未来的负责

2025-10-21 08:33:24 来源: 海报新闻 作者: 宾语

  近日,云南防艾发布一则案例:王某与李某认识不久便陷入热恋,2018年5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数年未生育子女。

  根据南方都市报10月19日的报道,2021年12月,李某因涉开设赌场罪被判入狱,在一次探监后妻子王某才知道李某早在2011年已被确认患有艾滋病,认识她后却一直隐瞒着,而他们多年的夫妻生活从未做过任何防护。虽然最后检查结果显示她未被感染,但那份得知真相后的恐惧,被最亲近的人欺骗的痛楚,恐怕会成为一生都难以愈合的伤。

  每段婚姻开始的时候,谁不是怀着白头偕老的美好愿望,可这份愿望需要诚实作为基石。夫妻之间最重要的就是相互忠诚,《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1053条更是说得清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把患有艾滋病这样的“隐情”如实告诉对方,不是什么美德,而是做人的最低底线,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婚姻本是美好的结合,却可能因为一方的隐瞒,将另一方拽进万劫不复的境地。这已经不仅仅是自私,而是踩到法律的红线了。

  记得小时候听老人说,婚姻是两个灵魂在神面前的誓言,要彼此扶持,无论健康疾病。可这一切的前提,是彼此都知道对方真实的样子,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生病的事实都要隐藏,又怎么能指望在未来的岁月里共同面对风雨?如果连基本的诚信都没有,藏着掖着,把对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剥夺得一干二净,还谈什么幸福和天长地久?

  实话都不敢说的人,还是远离为好。你告诉对方,让对方去选择,那是对方的事;但作为自己,诚实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就会希望他好,怎么忍心让他置身于未知的风险中?爱对方,就大大方方一起去做艾滋病检查,这样才叫爱,才是真正的珍惜。做人不做亏心事,就不怕鬼叫门。非要拉着爱你的人垫背,那就真的是病人了,不仅是身体上的,更是心灵上的,那才是无可救药。

  看来,有关方面是时候认真考虑将艾滋病纳入婚前强制检查项目了。这不是对谁的不信任,而是对彼此、对未来可能来到这个世界的小生命负责。医学专家指出,如果母亲是HIV感染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会通过母婴传播将病毒传给孩子,这本是可以通过医学手段极大避免的悲剧。

  有人可能会说,强制检查会侵犯隐私。可当隐私权与生命健康权相遇时,孰轻孰重?当一个人的“隐私”可能直接威胁到另一个人的生命,我们是否应该重新思考平衡点在哪里?婚检通过较低的成本,就能发现一方是否存在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这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那个你口口声声说爱的人。毕竟,在阳光下被接纳的感情,才会真正稳固;重视这段关系,才更愿意用最坦诚的态度开始。

  法律已经为我们指明了方向,给了被欺骗者撤销婚姻的权利。但事后救济永远不如事前预防。在走进婚姻登记处之前,两个相爱的人一起做个简单的检查,给对方一个安心的承诺。

  说到底,爱不是占有,而是尊重;不是隐瞒,而是坦诚;不是拉着对方一起陷入黑暗,而是哪怕自己身处阴霾,也愿为对方撑起一把伞。如果每个人在步入婚姻时都能明白这一点,或许世间会少很多像王某这样的伤心人,多许多真正相濡以沫的伴侣。愿每一段婚姻都能从婚前坦诚开始,让婚姻回归它本该有的样子:光明,温暖,充满信任。(作者: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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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童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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