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善用“加减”法,规范“出题”人

2024-09-27 17:27:1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苑金婷

济南市章丘区黄河街道纪检监察工委 苑金婷

  近期,中国纪检监察报发文《让基层干部从频繁迎检迎考中脱身》。此前,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转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通报中也提到: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督查检查考核,让基层干部应接不暇、不堪重负。可见一些地方和部门,仍旧存在落实基层减负政策不力、执行不严的问题,只管“出题”,不顾基层是否有时间精力“答题”,严重影响了基层的“答卷”质量。

  下之所为,惟上是视。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基层干部的首要任务是吃透理论政策、执行落实到位、持之以恒联系和服务群众。频繁地迎检迎考不仅消耗了基层干部的精力时间,更消磨了基层干部的意志,严重降低了基层治理质效。如何让基层干部不被形式主义“拖累”,关键在上级,要善用“加减”法,为传统考核办法“瘦身”,为科学考核政策“健身”,规范“出题”人,激发基层干事创业的斗志。

  形式上善做“减法”,为考核“瘦身”。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考核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督促政策的落地落实,效果是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级部门在制定考核细则时,应该从实效出发,减少督查检查考核指标设置过多、标准不一的情况;杜绝因迎检搞“预督查”“预检查”“预考核”的现象;避免基层以形式主义应对形式主义,走经典路线、看安排项目、访既定干部的做法;消除以发文开会、拍照留痕、做台账报表等作为硬要求,不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作风。

  思想上学做“加法”,为考核“健身”。纷繁世事多元应,击鼓催征稳驭舟。科学、精简、高效是工作考核细则制定应该遵循的原则,各单位在制定工作考核办法时应统筹规范,形成完善的考核指标制定机制,优化精简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政策,真正奔着问题去,提高监督检查的效率和质效。既要从思想作风上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又要从具体实践中落实为基层减负的政策。

  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而是通过合理的考核,更加明晰工作开展的目标和效果,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需要各级机关一体同心,将该减之负减下去,将该担之责担起来,共同打造一个团结有序、奋斗不辍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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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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