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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兴华
港沟街道纪检监察工委 陈樱珊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工委,主要任务是做好基层监督。基层监督是防止“微腐败”、整治“蝇贪蚁腐”的关键环节。基层监督体系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政策落实的成效、群众利益的保障以及政治生态的清朗。因此,必须构建严密的基层监督网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政府统筹:构建协同高效的基层监督体系
政府作为基层监督的主导力量,其统筹协调能力直接关系到监督体系的整体效能。纪检监察机关应着力推动基层监督从“单打独斗”向“联合作战”转变。首先,要注重机构优化与力量整合,这是提升基层监督能力的基础工程。河南省纪委监委出台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实施方案,提出68条具体措施,从优化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设置、强化乡镇纪检监察力量统筹等方面入手,促进基层监督提质增效。其次,要关注制度建设与规范运行,为基层监督提供坚实保障。例如,莆田市纪委监委通过传帮带培训、片区式协作、闭环式整改等举措,有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效能。政府统筹下的基层监督体系改革,不仅能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更能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回答“如何监督更有效”的时代课题。从机构优化到力量整合,从片区协作到制度建设,政府主导的统筹协调为基层监督注入了强大动能,使监督的“腰杆”真正挺了起来。
群众参与:打造阳光透明的民主监督机制
群众是基层治理的主体,也是监督权力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机关应积极探索群众参与监督的有效途径,通过拓宽渠道、创新形式、保障权利,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
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是激发民主监督活力的关键。湘西州保靖县碗米坡镇开发的“码”上监督微信小程序,将二维码张贴到村公示栏、群众家门口,群众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可以一扫登入、一键可查村级资金使用情况,真正打通了群众监督的“最后一步路”。
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是阳光监督的基础工程。安阳市纪委监委改变原有村务公开系统建设标准较低的状况,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网址建设“阳光村务”平台,群众只需登录一个网站即可查看全市任意村“三资”“三务”、小微权力清单、民生政策、民生资金发放详情等信息。
群众参与的民主监督机制,不仅丰富了监督形式,更重塑了基层政治生态。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群众监督正成为基层权力制约的重要力量,推动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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