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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相公庄街道纪检监察工委 潘永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千年的古训,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背景下,更显其深刻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因“微腐败”而落马的党员干部占比不断升高。这些数据昭示了一个铁的定律:腐败的根源往往潜藏在最微小的疏漏之中,作风的败坏往往起源于最不起眼的细节。
“小恶积大恶”,历史为此提供了沉痛的教训。明朝洪武年间,户部侍郎郭桓因贪污案震惊朝野。这位掌握天下钱粮的大臣,起初只是接受地方官员的微薄礼物,渐成习惯后,终至贪污军饷、倒卖官粮,吞噬粮食高达两千四百万石。朱元璋在《大诰》中痛心疾首地写道:“贪官污吏,如溃堤之蚁,始于微末,终至国破家亡。”清朝和珅亦是从接受字画古玩开始,二十年间积聚的财富竟相当于清政府十五年的财政收入,验证了“小恶积大恶”的腐败规律。这些历史的警钟时刻提醒我们:对“小节”的放纵往往是权力监督失控的起点。
“小恶积大恶”,亦如“温水煮青蛙”。现实中,贪腐案件往往从小贪演变成大贪。从接受工程老板的“加班宵夜”开始,逐渐发展到收受购物卡、旅游招待,最终演变为巨额受贿。这种渐进式的腐化过程,在近年查处的案件中屡见不鲜。基层“微腐败”案件中,多数当事人首次违纪金额不足5000元。更令人警惕的是,有些领导干部将“小恶”视为“人情往来”,将“微腐败”粉饰为“工作需要”,这种认知偏差如同病毒般侵蚀着政治生态。
防微杜渐,彰显治理智慧。心理学中的“破窗理论”指出:环境中未被及时修补的破窗,会诱发更多的破坏行为。“廉政观察员”制度正是对此的有效应对——在社区设立监督员,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每个角落,让“小腐小贪”无藏身之地,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建立“清廉指数”测评体系,将“八小时外”社交圈纳入考核,利用数字化手段构建严密的防腐网络。在反腐败斗争中,完善法律制度,提高法治效率至关重要,坚持走“人民战争”路线,反腐败既要重视“大案”也要关注“小案”,更要用“制度补丁”堵塞每一个可能的漏洞。
全面从严治党要从政治上审视问题,从细节上着手落实。当前,我们正构建起“教育养廉、监督护廉、制度固廉”的三位一体防腐体系:廉政教育从新入职干部抓起,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容错机制为勇于担当者提供保障。当每位党员干部都能在“不以恶小而为之”上坚守底线,在“不以善小而不为”上积极作为,党的肌体必将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新时代的征程必定越走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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