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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洪家楼街道纪检监察工委 陈晓敏
近日,济南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发布《济南市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管理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更明确的标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进行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从而有效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办法的实施,也意味着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在工作时间的言行举止,业余时间同样需要保持自律,这对进一步净化和纯洁领导干部队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多地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管理办法,皆是因为“八小时外”是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高发区”和监督的“盲区”。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休闲圈,看似属于个人领域,实则与党和政府的形象、权力的正确行使息息相关。分析以往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例,领导干部腐化堕落多是从“八小时外”时段开始的。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能够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但在这八小时之外,却极易遭到来自朋友圈、社交圈、休息圈的“围猎”,从而逐渐陷入违法违纪的泥沼。究其原因,主要是相较于工作时间,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外”接触到的人更广,社交环境更为复杂,一些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常常披着“人情往来”“节日问候”的外衣悄然发生。从违规参加宴请,到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甚至于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谋取利益;从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到生活奢靡、家风家教缺失,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领导干部个人形象,更破坏了政治生态,侵蚀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此次济南市出台的《济南市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管理监督办法》,进一步要求广大领导干部自觉做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四大领域、十个具体方面的“带头人”,同时明确了十五条禁止行为。在监督方式上,则更加强调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数字监督赋能,以及建立与领导干部家属联系沟通制度等。通过明确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为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划出了清晰的“警戒线”,进一步延伸了监督触角,确保全面及时发现问题。
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管理,还需注重教育引导与制度约束相结合。一是引导领导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让领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八小时外”行为的重要性,增强自我约束、自我净化的能力。二是通过开设红色课堂、廉政讲堂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强化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让“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深入人心,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培养健康情趣,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同时,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崇廉尚洁的良好风尚。三是,将监督结果与干部的年度考核、评先奖优、选拔任用紧密挂钩,对出现问题的干部,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约谈、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形成有力的震慑。
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管理办法的实施,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生活的过度干预,而是为了帮助领导干部更好地划清“止步线”,守住廉洁底线,保护领导干部不被不良风气侵蚀。也只有织密织牢“八小时外”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才能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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