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在济南办理户口不再需7类信息纸质证明 投靠落户“立等可取”

2019-11-01 09:26:45 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 新时报 殷玉国

  办理户口不再需7类信息纸质证明,户籍纸质档案实行“电子化”;落户审批再“提速”,取消居住就业落户1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从11月11日起,市民可以享受济南公安给市民送上的“民生大礼包”了,办理户口由“减证明”向“无证明”转变,最终实现“证明材料信息化、户籍档案电子化、迁入落户实时化、群众办事无纸化”。

  派出所试点“无证明”办理户口

  近日,家住济南天桥区的张先生在得知纬北路派出所正在试点办理户口“无证明”工作模式时,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纬北路派出所咨询办理夫妻投靠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在告知民警自己结婚登记地点为济南后,民警通过身份证读卡器很快查询到张先生的结婚登记信息和房产登记信息,张先生并没有出具结婚证、房产证,不到5分钟就办理了夫妻投靠落户业务。

  张先生连连称赞,说以为得回家准备结婚证、房产证的原件、复印件,现在信息共享网上直接调取使用,真是太方便了,公安机关这一新举措便民利民,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为了让群众“少跑腿”“省时间”“一次办好”,根据山东省“数聚赋能”和济南市“无证明城市”建设要求,济南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在现有业务系统基础上,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了户口办理“无证明”。

  办户口不再需7类信息纸质证明

  在纬北路派出所试点的基础上,从11月11日开始,济南全市派出所将全部实行办理户口“无证明”工作模式。

  目前,济南市公安局通过与济南市政府其他各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可实现本市5部门7类信息共享应用(包括2018年以来的人社部门的社保缴费信息、职称信息,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信息,卫健部门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死亡医学推断书信息,国土部门的不动产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登记信息)。后续随着各部门业务数据的不断完善更新,能够共享的数据范围将不断扩大。

  在实际工作中,民警通过机器读取身份证即可实现联网查询共享信息,对需要提供上述证明的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纸质材料。同时,群众在派出所办理业务时同步实现落户轨迹的留痕,便于群众在全市任一派出所查询户籍资料。

  民警提醒市民,“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而是由申请人提交证明转变为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直接获取证明。

  此外,济南公安机关还将对历史档案进行电子扫描,逐步实现历史纸质档案的电子化,解决以往档案难以查找,历史档案长期保存破损毁坏难以辨认等问题。

  居住就业落户将取消10日审批时限

  济南警方人士介绍,从11月11日起,市民办理户籍业务除了主项变更等部分业务需要公安分局进一步核实核准外,其他户口迁移业务一律在派出所当场“一次办成”。其中,居住就业落户取消分局1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实现派出所当场批结;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部队家属随军落户取消5个工作日审批时限,由派出所当场批结,群众办理业务“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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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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