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济南拟推农民工工资银行保函,工资保证金不缴清不得施工

2019-12-22 09:01:28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张稳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2月20日讯(记者 张稳 实习生 吕乐)日前,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济南市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办法》提出,2020年1月1日起,建设单位足额缴清工资保证金后才能申请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和动态管理,信用评价为AAA级的可免缴;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和保证保险,银行、保险机构违约将被联合惩戒。

  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和动态管理,信用评价为AAA级的可免缴

  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下简称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建筑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的应急保障,是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的预留款项,不得挪作他用。《意见》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按工程合同总造价1%的基准比例缴存工资保证金。

  此外,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缴存单位)应自主选择一家银行作为监管银行,与监管银行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订工资保证金监管协议,将工资保证金存入监管银行专用账户。而且,存储工资保证金的专用账户可与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同用一个账户。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项目缴存单位须将工资保证金一次性全部划转到监管银行专用账户,并由监管银行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缴存凭证,证明工资保证金已缴存。

  对于以告知承诺制申请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缴存单位须在承诺期限内自行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否则由原发证机关撤销该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取消建设单位以告知承诺制办理其他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资格。

  《办法》要求,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和动态管理。2年内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缴存单位,其新项目按工程合同总造价0.5%的比例缴存工资保证金。施工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通过工资专用账户以银行代发形式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等制度,且2年内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根据全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AAA级的可申请免缴工资保证金,被评为AA级的按工程合同总造价0.5%的比例缴存,被评为B级以及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按工程合同总造价2%的比例缴存。

  缴存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极端、群体性讨薪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在省、市领导批示件中被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属实的,其新项目按工程合同总造价2%的比例缴存,6个月内不享受工资保证金减免措施。缴存单位1年内因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不到位或因农民工工资结算纠纷久拖不决形成拖欠问题,2次被市或同一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的,从第2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之日起,其新项目按工程合同总造价2%的比例缴存,6个月内不享受工资保证金减免措施。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其属地管理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达2次及以上的,对相应缴存单位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的动态调整仅在该区(县)范围内有效。

  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和保证保险,银行、保险机构违约将被联合惩戒

  《意见》规定,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和保证保险。缴存单位可在监管银行开立相应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担保,也可选择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承接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业务专用条款的保险公司进行承保,以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替代工资保证金。鼓励在济银行、保险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承保机构采取联保形式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业务。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和保证保险必须全部采用具有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保单),且生效后不可撤销。使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替代工资保证金的缴存单位,须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相关凭证,并签订《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承诺书》。

  对使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替代工资保证金的项目,如动用工资保证金通知书下达2日内,监管银行或保险公司未按照见索即付要求承担赔付或代偿责任的,由缴存单位立即以现金形式承担相应工资保证金动用款项,否则,计入缴存单位建筑市场主体不良信用信息,2年内该缴存单位不能使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替代工资保证金。

  工资保证金一经使用,或相应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一经赔付、代偿,缴存单位须于60日内如数补缴或另行开立保函、保险。逾期未补齐工资保证金或未另行开立保函、保险的,计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信用信息,自逾期之日起6个月内,其新项目不享受工资保证金减免措施,2年内不能使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替代工资保证金。

  济南市每家银行(指市级总行或分行)只能在市级或各区(县)属地管理范围内指定一家下属支行作为监管银行,承办工资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相关业务。监管银行应加强对存入工资保证金的日常监管,细化内部操作流程,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开具的保函见索即付。监管银行违反协议约定或监管职责的,取消其监管银行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纳入联合惩戒名单。

  对承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未能履行见索即付的合同约定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认可其开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保单,并将其失信行为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纳入联合惩戒名单。

  据了解,章丘区、高新区、长清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及莱芜高新区对工资保证金的缴存、返还和使用进行属地管理;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对区级立项的项目及区旧村(居)改造、招商引资、安置房等项目的工资保证金的缴存、返还和使用进行属地管理;各区县辖功能区、先行区的项目,其工资保证金由区县属地管理,防止造成监管空白。

  责任编辑: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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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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