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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魏俊怡 通讯员 王帅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快速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3月31日,济南市人社局率先挂牌成立市级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并全力推进区县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设立工作,实现济南市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实现全覆盖,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
按时高效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
4月8日,济南市人社局组织召开全市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培训会议,传达省、市关于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的部署要求,并就持续推进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培训。
会后各区县人社局迅速行动,积极部署“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的筹备工作,截至4月28日,包括高新区在内的全市13个区县全部挂牌成立农民工工资速裁庭。速裁庭配备具有丰富农民工案件处理经验的业务骨干组成专职仲裁员,实现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依法快速办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
各级速裁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做到有案必立,申请材料齐备的力争当日申请、当日立案,尽早排庭、尽快结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耐心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他救济途径。对于农民工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允许其采用口述方式申请,并由立案工作人员将其口述内容计入笔录后,与打印的制式申请书一并交由申请人签名或捺印确认。
截至5月,济南市本级及各区县速裁庭共接待农民工来访及致电咨询47起,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13起,其中,涉及群体性争议案件3起。
为确保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全程优先处理,各级速裁庭在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组成人员、答辩、举证、开庭等事项一次性通知当事人;推进案件科学分类处理,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对符合简易程序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同时,充分发挥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当庭裁决等仲裁制度优势,提高仲裁工作效率,实现农民工工资争议快速案结事了。
截至5月,济南市本级及各区县速裁庭共审结案件13件,实现结案率100%;其中裁决结案4件,调解结案9件,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53万元余元。
加速构建农民工争议案件速裁体系
为充分发挥速裁庭的作用,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各级速裁庭下一阶段的目标。首先是建立争议案件速裁台账,对案件实行精准统计、精准管理,有效管控办案流程节点和审理周期,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快速结案。对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的案件,要实行负责人挂牌督办制度,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同时,切实落实调裁衔接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指导各调解组织积极参与争议调解工作。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提出灵活有效的调解意见,引导当事人选择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调解方案。落实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等制度,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调解协议仲裁审查案件予以优先审查,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要求的,及时制作仲裁调解书。
此外,要健全裁审衔接,仲裁机构和同级人民法院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案件信息交流、联合业务培训等制度,形成类案指导口径,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实现裁审衔接机制长效化、受理范围一致化、审理标准统一化。四是加强法律援助,对有申请援助意愿的农民工,要主动协助申请司法援助或工会援助,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济南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平台,加强与住建、司法、工会等部门交流合作,深入广泛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业务,开拓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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