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布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

2020-08-24 20:51:1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魏俊怡 通讯员 姜鹏 王帅 济南报道

  24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加强济南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程序,理顺职称评审渠道,提高职称评审质量,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及省市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公布济南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

  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济南市组建中小学教师(含基层)、卫生技术(含基层)、工程技术、建设工程、农业技术、中职学校教师、实验技术、经济专业等8个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济南市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济南市继续组建中小学教师等23个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同意历下区等12个区县组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同意章丘区组建工程技术、中职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相应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根据《关于向开发区下放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8号)有关精神,同意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同意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3个开发区组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相应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同意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的评审、考核认定以及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工作。

  济南市各区县、各部门(单位)不再组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根据《关于在我市开展初级职称全员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4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初级职称管理权限,做好考核认定工作。

  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3年。济南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等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政策规定,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内专家的积极作用,承担好申报审核、评委遴选、组织评审以及公示公布等具体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职称评审质量。每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评审情况,规范整理档案材料,按规定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备案材料,积极主动为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做好政策解释和申报服务工作。

济南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

济南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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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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