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信息 济南市11月1日正式开展人口普查登记

2020-10-30 09:45:15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 张茜 赵云龙 王彬

  本报10月29日讯(记者 张茜 赵云龙 王彬)今天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召开。据悉,10月11日至12月10日是普查员入户普查的时间。11月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将正式启动,计划在2021年4月发布主要数据公报。

  此次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家庭户、集体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11月1日零时)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济南市、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

  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居住条件和环境等。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具体分为四种普查表:普查短表、普查长表、外籍人员表、死亡人口调查表。

  据了解,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是普查员入户普查的时间。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其中比较重要需要市民配合的有三个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是入户清查摸底时间,主要完成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走访每家每户进行普查告知,询问选择现场登记还是自主申请,了解户内人员基本信息,填写摸底表。11月1日至11月15日是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主要完成普查短表的登记;12月1日至12月15日完成普查长表的登记,登记对象是在填写短表普查对象中抽取10%普查对象参与,填写更为详细的人口信息和生活居住条件等。

  为节约时间,市民可以在普查员入户前,提前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学历证等资料信息,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员的现住地、工作单位和职业等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入户普查时,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在身体健康的前提下,严格按照防疫要求,佩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普查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登记时,应先验明普查员身份。如果11月10日前后,仍没有普查员到家登记信息,请市民及时与所在社区联系。

  此外,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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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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