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帆
2021年在阳光和蓝天中开场。随着元旦假期开始,冷空气影响结束,全国大部分地区开始升温,截至1月2日16时,济南市区最高气温回升至7.1℃。虽然气温回升,但是在“一九二九不出手”的“三九天”里,体感温度仍较冷,而且要注意新一轮冷空气马上杀到。
4日起新一轮冷空气影响济南
1月3日是元旦假期最后一天,天气晴好,不会太冷。济南市气象台预报,3日白天多云间晴,南风短时北风3级,最低气温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商河县、南山区-7℃左右,市区及其他区县-4℃,明天最高气温5℃左右。森林火险气象等级1级,低火险。一氧化碳中毒气象潜势等级较高,提醒使用煤炭和燃气取暖的人们注意居室通风,谨防煤气中毒。
4日开始,新一轮冷空气又要发力了,工作日开启,要注意保暖,谨防感冒。预报3日夜间到4日多云,南风转北风3级,最低气温济阳区、商河县-7℃,市区及其他区县-3℃左右,最高气温3℃左右。5日晴,北风转南风3级,最低气温济阳区、商河县-9℃,市区及其他区县-6℃左右,最高气温0℃左右。6~7日晴间多云,北风4~5级阵风7级,气温明显下降。8~9日晴,北风转南风3级,气温缓慢回升。
山东多地或有污染天气
从2020年12月29日开始,济南空气质量总体上达到良状态,截至2021年1月2日18时,依然保持着良好的状态。但是2日夜间开始,气象扩散条件转差,济南空气质量也出现了轻度污染的状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台预报,1月2日至4日,气象扩散条件转差,部分内陆城市可能逐步出现中至重度污染。5至9日,受多股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总体较好,沿海地区以优良为主,内陆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10至11日,扩散条件再次转差,内陆地区可能逐渐出现轻至中度污染。鉴于中长期气象条件不确定,6至11日具体形势有待临近研判。
近期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与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开展了2021年1月及2至4月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趋势预测会商。主要预测结论如下:预计2021年1月,欧亚中高纬大气环流经向度较大,冷空气活动接近常年。大气环流阶段性变化特征明显,上旬冷空气活跃,中下旬冷空气活动减弱。西藏大部、西南地区西部等地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其中西藏南部、西南地区西部局部偏高1至2摄氏度;全国其余大部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到偏低。与常年同期相比,新疆西北部、西北地区东南部、西南地区大部、江汉西部、江南西北部和东北部、江淮南部等地降水偏多;全国其余地区降水接近常年同期到偏少。
预计2021年1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降水偏少;汾渭平原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降水大部偏少西南部偏多;长三角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到偏低,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其中京津冀和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接近近6年同期,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接近近6年同期略偏好。总体来看,上述地区1月上旬大气污染扩散条件优于中下旬,较重污染可能主要集中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南部(主要是河南中北部、山东西南部及河北南部等区域)和苏皖鲁豫交界地区。
预计2021年2至4月欧亚中高纬主要以纬向环流为主,冷空气活动偏弱,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气温偏高,京津冀和汾渭平原降水有偏多的可能,长三角降水偏少。上述三个区域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总体偏差。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帆
2021新年来临之际,黄河北的济南先行区智慧物流产业园一片忙碌,京东物流巨大的白色仓库前车流繁忙,中通等一批大型物流公司都已经投运。该园区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崔寨片区,规划占地面积约6700亩,规模十分宏大,是先行区建设进展最快的大型项目之一。[详细]
1月2日,在济南工业北路以北的奥体中路北延段,长约3.2公里的快车道实现贯通,沥青路面铺设和交通标志线施划全部完成。在奥体中路北延段的南首路西,还有一处地铁3号线张马屯站的出入口,奥体中路北延段实现通车后,该出入口或将投入使用。[详细]
1月2日,经过半年多的改造升级,位于济南经二路纬三路交叉口西侧的济南职工剧院已经旧貌换新颜,正门外立面更换了新的门窗,外墙重新贴砖和粉刷装饰,大厅内也重新进行了装饰,安装上了带有济南地标建筑的铜质浮雕。[详细]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台预报,1月2日至4日,气象扩散条件转差,部分内陆城市可能逐步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近期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与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开展了2021年1月及2至4月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趋势预测会商。[详细]
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项目受理公示》。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标准,起点至青兰高速段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4.5米,青兰高速至终点段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7.0米;六车道段隧道建筑界限净宽为15.25米(单洞),四车道段隧[详细]
近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的通知》。根据《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自主申报、地市推荐、形式审查、现场考察和名单公示等环节,将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予以公布。[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