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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肖阳 济南报道
5月26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贯彻落实将于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介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措施打算,并解答社会关注问题。据了解,济南市第一时间响应中央部委号召,团市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至今22年,有306个单位成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救助、社会融入、创业就业、卫生健康、文化事业等各个领域,直接服务人次超过100万,一大批青少年和市民群众受益。
在保护未成年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青少年维权岗”发挥了什么作用?共青团济南市委副书记王玺介绍,“青少年维权岗”是1998年由团中央、原中央综治委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济南市第一时间响应中央部委号召,团市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至今22年,有306个单位成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救助、社会融入、创业就业、卫生健康、文化事业等各个领域,直接服务人次超过100万,一大批青少年和市民群众受益。
22年来,这项品牌工作积累了较好的基础,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下一步,共青团济南市委将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要求,将工作做细做实:
动态管理、增强战力。工作扎实基础好的全面保留和巩固提升,达不到要求的根据标准分别进行撤销和限期整改,同时新增一批,不断增强这支队伍的战斗力。
放水养鱼、优化格局。共青团济南市委将贯彻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工作要求,联合各部门共同培育和壮大一批青年社会组织、社会机构,变服务对象为工作力量,实现良性互动,不断优化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以人为本、精准服务。共青团济南市委将落实好“为民办实事”要求,动员各级“青少年维权岗”,精准聚焦青少年利益诉求,立足自身工作优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让青少年和市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满足感”,一起融入强省会建设的伟大实践,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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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峪村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孝里镇,北依大峰山,地处长清区、平阴县和肥城市的交界处附近,地理位置十分重要,由于历史、文化意义重大,2015年,方峪村被评为山东省省级“乡村记忆”工程试点村落、山东省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被列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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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贯彻落实将于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介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措施打算,并解答社会关注问题。其中,共青团济南市委提出,将抓好“青少年维权岗”这项为民办实事品牌工作,对现有市级“青少[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