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绿化条例》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五十八条

2022-02-28 14:5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范明昱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范明昱 通讯员 高宏璟 济南报道

  记者从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了解到,《济南市绿化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共分为七章、五十八条。此前已于2021年10月28日经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新条例施行时,2012年6月施行、2018年7月修订的《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同时废止。

  据悉,2012年6月施行的《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已不能满足当前城市发展绿化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2019年,济南市重新组建了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将城市绿化、林业、农村绿化纳入统一管理,旨在构建城乡一体化绿化大格局。为统筹全市园林和林业绿化高质量发展,亟需制订出台一部综合性绿化法规。

  据悉,《济南市绿化条例》共七章、五十八条,分为总则、城市绿化、乡村绿化、保护管理、监督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

  在总则一章中,立足国家战略高度,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落实绿化发展重要目标责任。明确立法宗旨,提升绿化原则,强化政府责任,推进林长制,倡导宣传环保理念。

  在城市绿化一章中,制定强制约束措施,促进城市绿化提质增效。规定严格控制城市绿地减少的限制条款,规定各级政府的主体建设责任,规定种植适宜树种和市树市花的内容。

  在乡村绿化一章中,结合森林法、国土绿化、重点区域绿化内容,重点解决乡村绿化突出问题。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绿化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乡村绿化规划。规定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组织村民参加村庄绿化建设。对黄河沿岸、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重点区域绿化做出规定,将泉水、山林、公园、湿地、古村等串联融合,构建“山泉湖河城”泉城独特绿色景观。

  在保护管理一章中,体现最严格的绿地保护制度,确保现有绿地面积只增不减,绿化成果得到有力保护。重点规范永久性绿地保护制度,规定纳入永久性绿地保护名录的绿地,除法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变。

  此外,严格遵循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为促进大绿化发展格局更好形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同时建立绿化保障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加强对绿化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

  《济南市绿化条例》在制度保障、财政支持、金融资金、科学研究、公益诉讼、鼓励社会力量投资等方面作出规定,对绿化事业提供有力支持。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应当合理安排公共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资金,通过造林补助等资金渠道支持乡村绿化,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向绿化,保障绿化需要。

初审编辑:范明昱

责任编辑:王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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