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灵活就业人员缴医保次月享受待遇

2022-04-17 10:18:00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 王晓菲

  本报4月16日讯 记者今天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缴纳职工医保后的“等待期”,自2022年4月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月即可开始享受各项医保待遇。

济南灵活就业人员缴医保次月享受待遇

  “等待期”是指此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需在参保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本次调整还对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后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作了进一步明确。灵活就业参保人因故暂停缴费且连续欠费不足3个月的(含3个月),可在补缴后次月起恢复医保待遇;连续欠费3个月以上的,自补缴后的第4个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特别提醒,在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费?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只需带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到户口/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灵活就业人员有两档缴费比例,均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自由选择。一档按照9%(设立个人账户)缴费;二档按照5%(不设个人账户)。另外加10元门诊统筹和8元大额医疗缴费。

初审编辑:高娜

责任编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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