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部署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落实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2022-05-28 10:53:21 来源: 济南日报 作者: 冯瑜

  本报5月27日讯(记者 冯瑜)记者从5月27日召开的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夏秋季秸秆禁烧期间,省市将继续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情况,监督监测各区县秸秆禁烧落实情况,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造成空气污染现象。

济南市部署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落实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根据会议下发的《济南市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今年夏季秸秆禁烧时段为6月1日至7月10日,秋季为9月20日至11月10日。按照方案要求,全市秸秆禁烧实行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禁烧责任,充分发挥市级督导、县区组织、乡镇落实、村居参与禁烧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作用,层层压实禁烧责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

  在源头管控上,各区县(功能区)将建立并完善日常巡查、田间值守、应急处置等制度措施,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将组建专门队伍加大现场检查、巡查力度,做到监管巡查不留盲区、全覆盖。建立火点核查快速应急反应机制,因地制宜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巡查,发现秸秆焚烧着火点后,第一时间组织灭火处置,将秸秆焚烧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坚决避免出现超大火点。

  同时,强化考核问责。对省、市转交的秸秆焚烧火点,要立即查明起火原因,并按期报告有关处置情况。对未按规定落实禁烧要求出现焚烧火点的,将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尤其是对“第一把火”以及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重大活动保障等重点时段发生的火点,坚决做到从快从严处理。各区县(功能区)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对发生焚烧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纳入负面清单予以扣分。

初审编辑:尹延杰

责任编辑: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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