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保惠企政策大礼包请您查收

2022-06-30 15:30:5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卓 刘杨

  为确保企业用足用好各项社保惠企政策,市社保中心在前期宣传基础上,又编制助企纾困政策大礼包,逐项明确适用范围、经办流程、注意事项等政策内容,努力帮助企业“应知尽知”,实现惠企政策“能享快享”。截至目前,已为全市20.84万户参保企业降费减负4.18亿元。

  社保惠企政策一: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

  政策内容及执行期限:失业保险费按单位缴纳0.7%、个人缴纳0.3%执行;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按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80%收取。政策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

  适用范围:所有参保企业

  经办流程:免申即享

  社保惠企政策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政策内容:对餐饮、零售、旅游等22个特困行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行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缓缴期限:原明确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的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保持不变。

  进一步扩大的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自2022年4月之后(不含4月)第一个未缴费月份到2022年年底,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自2022年4月之后(不含4月)第一个未缴费月份至1年。

  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自2022年4月之后(不含4月)第一个未缴费月份到2022年年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经办流程: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社会保险申报-缓缴申请”功能进行缓缴确认。确认时应上传《困难企业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亏损月份《利润表》或《困难企业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承诺书》,提交后社保经办机构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市社保中心温馨提醒,如果您对上述政策还有疑惑,欢迎关注“济南社保”抖音号、视频号,7月1日(本周五)下午14时相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将化身“主播”,与企业群众线上实时互动答疑,带来满满实惠的“干货”,让惠企政策听得懂、落得实、用得上。

  (通讯员 王卓 刘杨)

初审编辑:魏俊怡

责任编辑: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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