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谢玮
责任编辑:张娜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谢玮 济南报道
近日,济南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确定用3-5年时间,构建更加完善的教研工作体制,建设富有活力的教研机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研队伍,形成科学合理的教研评价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建立起富有济南特色的新时代教研体系,打造具有广泛影响的基础教育研究高地,建设面向未来的济南教育智库。
《意见》基于“四服务”即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全面发展、教育管理决策,明确教研工作职责,确定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教研机构为主体、中小学校为基地、相关单位通力协作、教科研互为助力的教研工作体系建设路径。
《意见》中提到,坚持以校本教研为基础教育教研体系的基石,立足学校实际,以实施新课标新课程新教材为重点,着力增强教学设计的整体性、系统化,不断提高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水平;以信息化为推动基础教育教研高质量发展的抓手,促进信息技术与教研深度融合,探索打造教研、巡课、共享、互动、诊断、评价为一体的线上教研济南样板。
针对打造“过硬”教研队伍,《意见》对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评价、专业发展、作风建设予以规范,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教研员专业标准》。根据《意见》,担任教研员除理论功底、教学及管理经验要求外,原则上应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教研员每人每学年接受不少于 72 课时的培训;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60节;建立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每学年至少联系2所学校。教研员从事专职教研工作满五年,原则上要到学校挂职至少一学年,或者执教公开课、研究课等不少于30课时和驻校调研不少于15天。《教研员专业标准》设置“专业精神、专业知识、专业能力”3类一级指标14类二级指标,涵盖专业意识、专业情怀、专业品质、通识知识、学科知识、教师教育知识等各方面,对教研员的教育政策理论掌握能力、教育教学指导能力、课程开发能力、教育科研指导能力、培训实施能力、咨询服务能力、反思提升能力等“七项能力”提出明确要求。
教研员考核从教育教学、教研科研、教学管理和教育服务等维度设置标准,一线教师、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价将成重要依据。对违反师德、违规违纪、履职不力、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一线教师和学校满意度低以及存在其他不适宜从事教研工作情形的教研员,限期转岗或辞退。
教研机构与学校之间将实现人员“双向交流”,吸纳优秀一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进入教研员队伍,选聘部分兼职教研员,建立优秀教研员到学校担任中层或校级干部机制。推进教研员“上挂、下联、横辐射”的学科融合教研和学术交流,开展形式多样的挂职锻炼、跟岗学习等浸润式研修活动,打通教研员专业发展路径。
《意见》要求,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要更加注重突出课程实施研究,强化“全面育人”,更加关注学生如何学习,关注各学科课程的育人价值,关注教育教学全过程研究;更加注重关键环节研究,凸显“五育并举”,加强对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环节研究、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研究、作业设计研究、考试评价改革研究;更加注重创新教研科研方式,实现“三个转型”,即从基于经验的研究转向基于事实和数据的实证研究,从粗放教研和以“教”为主研究转向精准研究和以“学”为主研究,从零散教研转向系统研究。
初审编辑:谢玮
责任编辑: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