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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金雪 通讯员 贺晓芳 济南报道
为切实提高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家庭教育能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槐荫法院”)于5月份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持续拓展家庭教育阵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自成立以来,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8次,帮助教育5名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和社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据悉,槐荫法院制定出台《家庭教育指导站工作规范》,设站长、联络员各一名,开通专线电话,配备2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常态化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工作规范重点围绕启动、实施、评估三个环节,对于家庭教育指导的措施、方式方法、注意因素等进行明确规定,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据可循。据统计自指导站成立以来,共接听热线电话30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近200次,服务家长和未成年人500余人次,真正成为未成年人的“心灵港湾”。
同时,槐荫法院有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规定情形。对于有未成年子女需抚养的离婚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应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于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形的,应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于涉及伤害、性侵、绑架等刑事案件以及未成年人侵权纠纷等,如家长有教育、监护不力情形的,可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自指导站成立以来,对涉未成年人抚养、监护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实施家庭教育指导17次,对未成年人父母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次。
槐荫法院与当地妇联、教体局、民政局等部门合作共建,共同签署《家庭教育指导站共建协议》,并就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座谈,共同建立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前,通过阅卷、走访等形式了解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必要时联合村委会、未成年人所在学校等,确定家庭教育指导的侧重点。同时,依托信息化平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一对一、面对面地进行教育指导,必要时采取批评、训诫等形式,强化法定监护职责,纠正错误教育方式,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此外,槐荫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后,采用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形式全方位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及学习情况,形成回访意见,必要时提供持续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目前已开展的18次家庭教育指导均实现了回访落实,并就家事审判案件进行后续跟踪解答,耐心细致做好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制作专题微电影、开展法官进厂企、进社区、进学校等方式,累计进行普法宣传10余次,围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呵护未成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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