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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每年度赋予每家校外培训机构12分的基础分;积分结果作为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是否合格和确定“黑名单”“白名单”“重点监督名单”的重要依据……今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积分管理办法》正式印发,根据《办法》要求,列入“白名单”的每所校外培训机构,基础分自每年度1月1日起获得;每年度1月1日尚处于“黑名单”“重点监督名单”有效期的校外培训机构,基础分自完成“修复”之日起获得。
校外培训机构积分管理体系由正面行为管理、负面行为管理组成。校外培训机构为本地区民办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受到街道(乡镇)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表扬的,实行正面加分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出现违法违规办学情形的,实行负面扣分制度。
积分结果作为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是否合格和确定“黑名单”“白名单”“重点监督名单”的重要依据。对积分为12分及以上的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白名单”;积分0分到12分之间的校外培训机构,纳入“重点监督名单”,有效期为6个月;对积分为0分及以下的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有效期为1年,列入“黑名单”当年度年检确定为不合格。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文件的出台主要目的是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培训市场秩序,通过实施办学积分管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办学行为监管,促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济南日报 记者:史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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