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次出台规定明确聚合平台监管:网约车聚合平台,聚的到底是啥?

2022-11-28 18:26:01 来源: 济南日报 作者:

  12月1日,《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

  《条例》首次提出,第三方网络聚合平台为网约车平台与乘客提供信息中介、交易撮合服务,应当审核网约车平台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未取得的网约车平台不得接入。

  行业专家认为,《条例》是全国首个明确聚合平台监管方式的地方性法规,利于网约车行业有序发展,监管经验值得各地参考。

  《条例》在一定程度上揭开了网约车聚合平台的“神秘面纱”。

  网约车聚合平台,聚的到底是啥?

  聚合平台,聚的是便捷

  关于网约车,以往,一方面用户打车难,另一方面出行企业获客难,出行平台无法与用户形成有效链接。用户可能需要下载多个打车应用APP,多端比价叫车,既耽误了时间,也伤害了用户体验。

  聚合平台将更多的网约车平台或公司聚集在一个平台上,能够让用户一键叫车、全网比价,为用户出行提供了更便捷、更高效的供需匹配方式。

  以高德地图为例,济南市民使用高德打车,可以同时呼叫滴滴、曹操、T3、享道、及时等很多平台的网约车。

  优e出行创始人兼CEO杨永宏介绍,2019年12月25日,优e出行正式接入聚合平台。从此,优e出行改变了原来重营销、轻运营的经营模式,将工作中心完全聚焦到司机和车辆的运营上,从而让司机便捷了,也让乘客便捷了。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范良聪认为,聚合平台的出现,让约车更方便。聚合平台提供了足够多的选择,这是市场充满活力的一项必要前提,提升了价值链的配置效率。

  聚合平台,聚的是流量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网约车分会会长顾大松表示,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出现,促进了网约车市场的竞争,推动了网约车市场结构的完善,凭借流量加持为中小平台与网约车租赁公司提供了市场机遇。

  2017年,高德打车首创聚合打车模式,与网约车平台展开合作。今年以来,腾讯、华为均以聚合模式入局共享出行行业,加之此前已经提供聚合打车服务的高德、美团、百度地图、滴滴等,聚合平台呈现出繁荣发展的趋势。

  纵观这些聚合平台,都具有大流量聚集的能力。比如,很多网约车平台拿到经营许可了,但是它的业务量有限,因为流量不足。而这些聚合平台则通过发挥流量优势,为众多网约车平台提供了流量入口。

  大流量也要有大担当。聚合平台提供信息中介、交易撮合服务,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毅纯认为,基于聚合平台的法律定位,其应当承担的义务首先是要加强对接入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资质审核,其次要建立乘客保障机制,确保平台上信息服务的真实、准确和有效。

  因为这份担当,大流量才会“可持续”。

  聚合平台,聚的是规范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今年12月1日,《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顾大松说,这是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了聚合平台的监管方式。

  顾大松表示,目前网约车市场中,高德、美团、百度等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出现,让网约车市场基本形成了“滴滴出行+聚合平台+运力公司”的格局。

  这种市场格局,不能野蛮生长,需要合理监管。如何在监管层面厘清聚合平台及其合作的网约车平台之间的关系,对于行业良性竞争、有序发展,以及乘客的权益保障,都具有重要意义。

  《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将聚合平台和网约车平台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了聚合平台的职责——为网约车经营者与乘客提供信息中介、交易撮合服务的第三方网络聚合平台,应当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证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网约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入驻聚合平台。聚合平台应当对接入的网约车经营者进行审核,未取得经营许可的不得接入。

  该《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则明确了网约车平台或公司的责任——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规范服务,遵守下列规定:(一)用于经营的车辆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证或者网约车运输证;(二)从事服务的驾驶员依法取得从业资格证并按照规定办理注册。

  网约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网约车经营者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

  顾大松称,《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章,也于去年底实施。该细则虽然没有明确提及聚合平台,但在第二条对网约车经营者和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了区分。同时,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对聚合平台如何监管的探索不只有济南和成都。2019年10月,南京下发了《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这个意见稿的第七条对资质要求进行了规范: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取得本市许可的网约车平台提供信息接入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电子商务管理有关规定。

  顾大松说:“将聚合平台参考电子商务平台予以监管,提供了有益的监管经验,值得各地参考。”

  聚合平台,聚的是多赢

  有专家认为,聚合平台的良性发展,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手握巨大流量的聚合平台,要对入驻的所有网约车平台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要遵纪守法,不能厚此薄彼,要让四方共赢。

  哪四方呢?当然是聚合平台、网约车平台、乘客、监管方。以高德、美团为代表的多个聚合平台的出现,打破一家独大的市场格局,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有利于良性发展。

  而网约车平台则通过聚合平台的流量加持和信息共享,可以降低自建平台的成本,提升创新能力,从而将更多精力用来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特色服务。

  乘客则在这种公平竞争中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出行福利。

  监管方呢?通过监督、引导、指导,确保整个行业在正确路线上行驶。

  如何营造多赢的、良性竞争的、规范有序的行业生态?除了地方出台规制、办法和立法外,顾大松说,在国家立法与政策尚未出台期间,还有必要秉持合作规制原则,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合作规制作用,重点通过网约车聚合平台、网约车平台等行业企业的参与,依托行业组织共同制定网约车聚合平台运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的方式,将《安全生产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团体标准中予以细化落实。

  “重点在安全运营保障、相关方安全建设、线上服务能力、投诉和纠纷处理、资金安全与损失赔偿等方面加强规范建设,同时在差异化、品质化服务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从而通过行业组织的参与,行业的共同努力,推动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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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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