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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山东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43处以及可移动革命文物16200件/套。
此次公布的名录中,143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5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9处,16200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一级文物96件/套、二级文物78件/套、三级文物1373件/套、一般文物10452件/套、未定级文物4201件/套。
据介绍,本次公布革命文物名录具有四个特点:一是范围广,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革命文物纳入名录公布范围。二是类型多,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涵盖战斗遗址、烈士墓、烈士祠、陵园、纪念碑、故居、旧居、旧址、纪念馆等,可移动革命文物涵盖出版物、纪念章、证书、票据、武器、用品、设备、信件等,类型全面,价值较高,为下一步深度研究阐释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难度大,本次公布的16200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是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为基础,涵盖近些年征集入藏的可移动文物,依据革命史实和文物价值,从9万多件/套近现代文物中,逐一进行“审查-反馈-报送-审核”,经过严格把关、审慎核定最终确定的,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内容繁琐,得来不易。四是效果好,依托名录公布工作,开展了国有馆藏革命文物评估定级工作,新定级一级文物53件/套,二级文物73件/套,三级文物441件/套。同时,还开展了可移动革命文物数据库完善提升工作,将纳入名录的文物全部录入数据库,实时掌控革命文物的保存现状、展示利用情况,实现了对可移动革命文物的科学管理、高效利用。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依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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