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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为逞一时之快冲动行事往往会酿成不必要的祸患。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分歧与矛盾,当意见达不成一致时,切勿冲动做傻事,否则,不仅给他人造成伤害,自己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近日,长清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口角之争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2021年8月某日,在长清区某管理区办公室内,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孟某在商议村占地补偿款分配方案过程中发生口角,继而互相殴打。张某用不锈钢保温杯砸中孟某鼻部,致孟某鼻中隔、左侧鼻骨骨折。经鉴定,孟伟所受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随后,张某与被害人孟某达成赔偿和解协议并履行。
公诉机关以张某故意伤害罪于2022年3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张某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损失的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故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承办法官表示,与他人产生矛盾纠纷时,应理性沟通解决,保持礼让谦和,不要逞一时口舌之快、拳脚之强,很多故意伤害的发生只是源于日常的口角纠纷。诉诸暴力不但不能解决争端,反而会激化矛盾,导致自己身陷囹圄,害人害己。
(通讯员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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