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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指导工作方案》要求“2021年,完成全部持证排污单位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内完成全部持证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双百”任务 做好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持证排污单位2021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实现应报尽报,力争于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及现场核实工作,审核发现问题原则上应于2023年4月底前整改清零”。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和执行报告审核工作,2021年以来,共完成25个行业1333家执行报告审核,执行报告年度按时提交率达到100%,共完成2567家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审核及整改完成率达到100%,提前完成排污许可“双百”任务。
细致分解目标任务,实施挂图作战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双百”任务做好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的通知》,绘制挂图作战表,明确责任分工、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分月份分行业压茬推进线上审核、现场核实、督促整改等各项工作。实施月调度月通报及审核工作责任制,做到工作任务及时传达,遇到问题及时响应,整改问题快速落实,定期通报各区县工作进展以及质量抽查情况。实行审核责任制,建立审核整改台账,使审核整改过程有迹可循。
规范审核流程,制作程序性控制文件
为确保审核完整、一致、准确,针对易遗漏、易出错的环节,制作《排污许可证审核及质量复核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排污许可证与实际一致性现场核实注意事项》《排污许可证系统受理员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排污许可证系统经办人汇总阶段审核及操作流程》《行业审核要点》等17项程序性控制文件,召开多次审核研讨会,统一审核标准,审核人员按流程分步骤开展审核工作,最大程度避免人为失误,确保审核无死角。
主动靠前服务,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
针对部分企事业单位存在对审核反馈的问题不理解、整改困难的情形,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送温暖”行动,组织多轮次线下“一对一”帮扶,精准指出排污单位在生产和填报排污许可证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现场指导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共计帮扶指导排污单位130余家。
智慧化辅助审核,提高审核精准性
全面实时回流排污许可数据,制定审核规则,开发排污许可证智能审核和执行报告审核功能,可实现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中填报疑似问题的展示,并按企业形成问题清单,辅助质量审核人员开展线上审核及现场核实。开发“双百”任务制式表单功能,对线上审核、现场核实、督促整改情况实时记录、实时统计,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开发排污许可证到期提醒、执行报告提交预警等功能,提醒督促持证排污单位按期延续、按时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和季报。济南市持证单位按时延续率为100%,执行报告年报和季报按时提交率为100%。
下一步,济南市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部署,在“双百”任务的基础上,开展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质量常态化抽查,持续提升排污许可证和执行报告质量,发挥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作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数据支持。
(通讯员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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